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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板上有人有隨身攜帶 " 甩棍" 的嗎?


千年之夢 wrote:
梅西的噴霧要8 9百...(恕刪)

攜帶型的不是才六七百就有了嗎??
我覺得防狼噴霧真的比其它有的沒的防身器材好用
除非練過,不然拿電擊棒、甩棍真的打的贏對方嗎.....
防狼噴霧噴中一下,真的會很慘

幾年前白目朋友買了一瓶雜牌的試玩性的噴一下.....
整個屋內的人流淚半小時
lgidek wrote:
瓦斯槍我不清楚我只知...(恕刪)


有那麼強嗎?

不過就算會破皮 也不可能當防身器材

dddd1104 wrote:
有那麼強嗎?不過就算...(恕刪)


因為破皮的是我的掌心

lgidek wrote:
有因為破皮的是我的掌...(恕刪)

說真的不建議這樣
因為在那個危急的情況
雙方的腎上腺素的激發
BB彈入珠的痛楚根本不算什麼
萬一打到肉裡他去就醫你就吃不完兜著走了
醫院會以槍傷處裡送警局
別傻傻的掏瓦斯槍吧
對方被打到只會更生氣吧

還是買柱狀辣較噴霧比較實用些,還是Tazer之類的 XD
防身器材合法性
* 發表人: 機車/單車騎士 發表日期: 2009-08-31 21:48:10
您好 最近騎車因有被野狗追 加上有時會經過較偏僻之處
故上網搜尋防身器材並選購18cm的甩棍 業者網業強調非管制品 但卻於單車族留言板發現有人說完全合法 也有人說會被強制沒收 想請問: (1)無前科 甚至沒有出入過警局的民眾 因為防狗防身持有甩棍的合法性 及(2)實務上警察臨檢若發現無前科 亦從未出入警局民眾持有甩棍(置放於不明顯處,除非動手摸無法發現)的處理方式 (3)若不允許無前科者 持有甩棍 請問有無其它合法 且體形小 可隨時方便取得的防狗 防身器材.因為木棍等太大超過18cm 放在機車車箱 被狗追來不及拿出來 謝謝回答
回覆筆數共:2
* 1.回覆人: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行政課 回覆日期:2009-09-02 10:59:32
先生您好
有關您反映「18cm甩棍是否為防身器材」1案,茲答復如下: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警察機關沒入。您所言甩棍應屬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之鋼(鐵)伸縮警棍,違法持有者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處罰並沒入該物,本局亦已將此問題責由分局作為臨檢巡邏查處之重點。謝謝您的關心,敬祝 順心如意。

* 2.回覆人: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 回覆日期:2009-08-31 22:30:11
您好!您文中所陳言防身器材甩棍使用及合法性等問題,惠請業管單位行政課辦理。謝謝!祝您安康。

資料來源:http://www.ccpb.gov.tw/index.php?page=phorum&PID=1&PaID=794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id714458 wrote:
其實說是這樣說啦我有...(恕刪)


寧願讓別人哭著沒兒子
也不願讓自己的兒子哭著沒爸爸

沒錯
甩棍喔

最好準備二支,一手拿一支比好用

先前有練過短棍

原理大概都是,一支手先擋開攻擊,另一支手就來是必殺技了!

不過最好攻擊手或腳的四肢部位

不要攻擊頭部

因為,那個敲下去,我覺得頭骨可能會碎裂,弄出來人命來

打到手,頂多骨折,還算可以接受,也可順勢解除對方武裝,避免另一波的衝突(手都斷了,還打個屁啊)



我是沒有甩棍~
不過我車上有斧頭

ronalld wrote:
我是沒有甩棍~不過我...(恕刪)


再配一支雷神之鎚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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