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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案三聯單開箱文那有不起訴處分書開箱嗎(已補圖)


媒體人 wrote:
是被告的人 常跑 還...(恕刪)


提告的人去派出所報案做筆錄

之後會寄發到案說明通知書

或者打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接著去派出所到案說明作筆錄

筆錄做完會函送地檢署

屆時地檢署會寄發開庭通知書

開庭一定是上班時間

所以就要請假去開庭

結論 浪費司法資源也浪費自己的時間

台灣法律對於誣告的設定過於嚴苛

tszshan wrote:
提告的人去派出所報案...(恕刪)


提告的人 很輕鬆

被告的人 不就跑法院就累死.....
第十管區海上保安本部 Kagoshima Airport

媒體人 wrote:
提告的人 很輕鬆被告...(恕刪)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不起訴還不能告誣告咧

tszshan wrote: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不起...(恕刪)



也對 台灣法律 好像沒有保護人民的法規

吃到塑化劑商品 不知道能告誰 用哪一條告
第十管區海上保安本部 Kagoshima Air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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