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54005 wrote:http://www...(恕刪) 法官不是神,也會犯錯!那我們是該檢討想辦法降低法官犯錯的機率 -- 好比建立淘汰機制之類的?亦或者是乾脆無視法官犯錯的事實,直接廢除刑罰?舉例來說,前陣子喧騰一時的江國慶案,錯的是審判過程的顢頇無能粗魯草率?亦或者是寫在法典裡頭的那條死刑條文?沒錯,死刑是種具有不可回復性的刑罰,但是又有多少重刑的刑罰是具有可回復性的?以無期徒刑代替死刑,發現判錯了就可以把人放出來,不像死刑一樣斃掉就沒了;那請問被誤判者的青春歲月誰來賠?又怎麼賠?相較於死刑,無期徒刑難道就是種可回復性的刑罰嗎?而且沒了死刑,是不是意味著法官審判量刑時更不用小心謹慎?反正『發現判錯了把人放出來 + 賠點錢給他就好了嘛~』廢除死刑但是不改正司法,這樣叫做進步?!~可笑之極的是廢死聯盟選擇了後者~
40054005 wrote:你們到底再堅持什麼?人權?!哪這個無辜被殺的婦女!他就沒有人權嗎?他就這樣失去了寶貴的性命! 我覺得這女也很矛盾,經常被海扁,還跟兇手有過這麼長的兩性關係...??這女的也應該要為她自己的死帶點責任.....................
廢死:先問問為什麼你知道有這種傾向還要去找他為什麼家屬不好好管好婦人別讓她亂跑40054005 wrote:請問這些反死刑聯盟的人,你們敢跟這種不定時炸彈住在同個生活圈嗎?這兇手這樣殺了老婆,這種惡行罪犯........
如果有一個兇手犯了伊次被關但又接二連三的虐待姦殺妳身邊的朋友親人妳還會這樣想?不用多....只要依次妳最深愛的那一位妳敢不敢想像?又不是每個人都會被大眾說要極刑?若不是那些罪犯死不悔改大眾怎麼會不給機會?妳有去思考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