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hild wrote:您說得對加上這句話的話, 確實是可以以公然侮辱罪控告只是提醒您而已...(恕刪) 要提醒別人,先看看自己的立論正不正確,用一個不正確的論點說來提醒我會想笑,我感覺比較像來亂的~看來你也是屬於自己不Google那一型的,我就來解釋一下,所謂公然侮辱罪是指我如果我公開罵某A說:你是個混蛋;因為混蛋這種話直接就是貶低別人,與事實無關,所以是公然侮辱;如果我是公開的講:A,你是個小偷;如果我能證明A確曾犯過竊盜罪,那我沒事,但如果我沒辦法証明A是小偷,這叫毁謗;不知依你的見解,我符合上述那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