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cula6502 wrote:
youtube有人p...(恕刪)走時我只是覺得受到警察先生的"喝令"很委屈...(恕刪)
難不成還要條伯面帶笑容的說:『歡迎光臨,先生,根據OOXXOOX法第CCXX條,您已經違反了......』
語末再加句:『歡迎您再度光臨~』這樣嗎?
被條伯驅離開單,是人都會不爽,但是坦白說所謂的喝令云云也只是當事人一方的說法,但是影片呈現出來的卻只是當事人 "盧" 條伯的一面...
怎麼想都不划算~
Dracula6502 wrote:
...(恕刪)然後明明還有另一台車也停在紅線上,不舉發他就舉發我,難道是警力不夠嗎?又或是覺得我們年輕好欺負?觀眾自己可以定奪...(恕刪)
定奪?一面倒的定奪耶~

都已經是大學生了,還來這一招?『不舉發他就舉發我,難道是警力不夠嗎?又或是覺得我們年輕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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