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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禽獸被判4739年,只需合併執行十六年徒刑?


bis0815 wrote:
(4+7+3+9)x...(恕刪)

不對

應該是(47)-(39)=8
因為犯太多,所以加倍
8*2=16(年)
心靈奧客 wrote:
我覺得這是正確的做法,反正都要關到死了,直接斃掉的話還可以省下很多糧食費用...

亂七八糟胡說九道
一個是關著還有命
一個是槍斃變骨灰
這有一樣嗎
一點尊重生命的基本道德都沒有

不要跟我說加害人不尊重被害人
所以不需要尊重加害人
現在是活人徒刑變骨灰
吳宗仁 wrote:
亂七八糟胡說九道一個...(恕刪)

等你親朋好友遇上了再來亂七八糟胡說九道吧!如果不是極惡的雜碎,哪有可能會被判這種刑期?
某個愛吠的聯盟真希望他們的女兒或姐姐妹妹或媽媽被性侵

看到時候會不會有2套標準喔~~

真的是典型的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台灣將亡 必有妖孽{愛吠}呀

沖繩黑八寶 wrote:
在國外這種狼父早就被...(恕刪)


因為台灣的有期徒刑最高為20年
而且量型採從輕從寬…

所以…

歡迎來到台灣…

沖繩黑八寶 wrote:
在國外這種狼父早就被...(恕刪)


我知道了~
(7x4)-(3+9)=16
所以法官沒判錯吧!!
畜生長長的鼻子正昂揚 全台灣都失去了希望...
禽獸旋轉著碧麗輝煌 沒有罪犯應該永遠沮喪...
淫魔張開口吞掉了嫩草 青春都裝進它的大肚量...
法官帶領著人渣飛翔 更高更遠更需要夢想...
告訴你一個神秘的地方 一個罪犯們的快樂天堂...
就算給妳辦無期.最多也是20年就假釋= ="
除非死刑確定!
印象中~~~若有多件案被判刑 是以最高年度為計算 而不是全部加起來


如~~~有五條罪被判刑 8年 12年 18年 2年 10年 加起來是50年 卻只要服18年 因為~~最重是18年

也就是~~~服滿10年時~~ 2年的 8年的 10年的 就一起算服刑期滿 也可能可以假釋出獄
而且~~~~~~~~~~

若再犯 要補的刑期~~~~也只剩18-10=8

若是再犯被判刑的年度是八年

那就~~~一起畢業了
`




tomsymix wrote:
因為該條新聞最後寫道左岸法院合併執行 [死刑]
每條罪都不是死刑 但最後竟然合併成死刑耶~
這在台灣的話....
吠吠聯盟應該會翻桌抓狂兼遊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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