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老鵰 wrote:
比照你思路寫出的句子...(恕刪)
那你比照的還真失敗

鄉民罵法官是恐龍->鄉民自認比法官高明
後審法官指摘前審判決->要比也是拿"前後審法官"比 跟"我"有什麼關係?
不過
耍嘴皮無助於討論~
還是回到案例情況
被告:我沒插入
被害人:他有插入
檢驗報告:被害人處女膜無破裂 陰部無新傷
請問"未自認比法官英明"的加藤老雕兄認為應如何審判?
PS.
另外補充說明一下
最高法院發回判決不代表最高法院認為吳男無罪
光看判決原文(以下為個人解讀)
最高法院似乎是認為吳男有罪
只是要求花蓮高分院查清楚究竟是既遂(已插入)還是未遂(未插入)
?你還是在給我貼標籤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