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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法官又一隻

加藤老鵰 wrote:
比照你思路寫出的句子...(恕刪)

那你比照的還真失敗
鄉民罵法官是恐龍->鄉民自認比法官高明
後審法官指摘前審判決->要比也是拿"前後審法官"比 跟"我"有什麼關係?

不過
耍嘴皮無助於討論~
還是回到案例情況
被告:我沒插入
被害人:他有插入
檢驗報告:被害人處女膜無破裂 陰部無新傷

請問"未自認比法官英明"的加藤老雕兄認為應如何審判?

PS.
另外補充說明一下
最高法院發回判決不代表最高法院認為吳男無罪
光看判決原文(以下為個人解讀)
最高法院似乎是認為吳男有罪
只是要求花蓮高分院查清楚究竟是既遂(已插入)還是未遂(未插入)




Neil0924 wrote:
不知道說那種話的那位...(恕刪)


會講這種話的應該是沒交過女朋友啦
CUBE0125 wrote:
看完判決全文就知道
目前根本"沒有證據"能證明被告確實性侵害(插入)被害人得逞


這是你說的.既然”沒有證據"能證明被告確實性侵害(插入)被害人得逞,而事實上一審依然判有罪,顯然你的見解與一審有嚴重歧異,所以我問:現在是老兄自認比一二及更一審法官英明麼?

不論你回答為是或否或沒想過,我都有充分的理由作此推測,當然,為了不先入為主給你貼標籤,我很自制的使用問句.

但你說”鄉民罵法官是恐龍->鄉民自認比法官高明”這個推論就很有問題,我們常罵xxx是醜八怪,並不能據此認定我們自認為比xxx高明,你不只做了武斷的推測,而且還對人使用這樣的稱謂.

耍嘴皮是無助於討論的,講道理是討論的基本原則,不講道理才是耍嘴皮.




CUBE0125 wrote:
被告:我沒插入
被害人:他有插入
檢驗報告:被害人處女膜無破裂 陰部無新傷

請問"未自認比法官英明"的加藤老雕兄認為應如何審判?


1.你怎麼知道我”未自認比法官英明”?你還是在給我貼標籤咩.

2.過份簡化情境,我沒辦法回答,但如果你的說法目前根本"沒有證據"能證明被告確實性侵害(插入)被害人得逞為真,就不能判有罪.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CUBE0125 wrote:
鄉民罵法官是恐龍->鄉民自認比法官高明
後審法官指摘前審判決->要比也是拿"前後審法官"比 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是不知道,"恐龍法官"這個詞是怎麼來的?

是因為她長得醜,還是.........嫁不出去?


那...比照這個來辦理,以後女法官是不是沒有長得好看,就不能當丫?

辦法案,跟長像有關嗎?


長得醜,嫁不出去,就得被鄉民炮? 這又跟當一個法官有啥關係咧?

這是什麼天理,可以解釋一下嗎?


=============================================================

另一點,會有這樣子的懷欵也是無可厚非丫,判案,沒有十足的動機,證物...

這些旁證,造成誤判,成了冤案,請問是01的鄉民負責,還是法官負責咧?

我認為CUBE0125大大說的沒有錯。

法官也是人,也有可能會犯錯,所以才有一審二審三審制度的設計,
由於三審即定讞,
所以三審法官自然會比一二審法官更為慎重。

一二審法官可能疏忽了證據的周全性,
三審法官發現了這一點,要求發回重新再更仔細的審理,
就判決看來,確實是合情合理。

但是台灣社會習慣斷章取義,
新聞標題就擷取其中一句話來醜化這件事情,
而一般民眾就看著新聞,
來指控又是一位恐龍法官。



我個人相信法官界中確實存在一些劣質法官,需要好好整頓,
但是我也相信許多狀況只是媒體刻意製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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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羽翔 wrote:
法官也是人,也有可能會犯錯,所以才有一審二審三審制度的設計,
由於三審即定讞,
所以三審法官自然會比一二審法官更為慎重。

一二審法官可能疏忽了證據的周全性,
三審法官發現了這一點,要求發回重新再更仔細的審理,
就判決看來,確實是合情合理。


誰都會犯錯,要看是犯甚麼樣的錯.

在這個例子中,三審法官講啥?他講本件除A女之指述外,究有何具體事證可資補強,而達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並得確信A女之陳述確與事實相符之程度?」

因為他認為是沒有,所以他這麼問,所以要求發回再審理.

這甚麼意思?意思就是本法官認為你們一二審法官在沒有”達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的証據下就判了有罪.

這麼基本低階的判案原則居然在不同法官間都能互相牴觸,虧他們還好意思說”通常一般人”,難道這些法官不是通常一般人??你不覺得離譜麼?





羊羽翔 wrote:
我個人相信法官界中確實存在一些劣質法官,需要好好整頓,
但是我也相信許多狀況只是媒體刻意製造出來的。


你說的對極了,我個人相信法官界中確實還存在一些優質法官,不能說全是恐龍.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他可能想爭取下一任的大法官提名。

咦?不是恐龍才能當大法官?
感覺現在鄉民的態度是:

凡是涉及對年紀幼小者的性侵案件,
只要判無罪、發回的法官,就都是恐龍法官啦!
加藤老鵰 wrote:
前頭這幾隻法官是抽籤還是擲銅板判案啊?...(恕刪)

我比較相信擲爻,還要當著神明面前發誓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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