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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這個工作是否要改責任制~!?


無敵娘娘槍 wrote:
總歸一句話,法院固然要為司法不受人民信賴負責,但是最大問題在立法院,問題是它敢修法嗎?正事不做還好意思去批評,冤有頭債有主,希望大家多給立委壓力,不然怎麼修就是一堆爛法令.....

...(恕刪)


你的結論還是離大眾太遠了,立委怎麼沒人敢批?
批的也兇呀,你沒看到嗎?當然立院也有問題。
可是很多例子也是,法律本來就有給法官自由心證裁決的空間,
如果什麼都要立法修好,那我只要用個電腦就好了,幹嘛要法官?

對不起,我一直覺得你在幫這群法官講話,但我很不客氣的說,
就這個問題而言,很多法官就是恐龍法官,他們的爛不是假的,他們的天才不是一天造成的。
我認為先選上立法委員好了
法官是多大的票倉呀......勢力可大了

我建議::
設立紅燈專區,讓性慾高漲的男人們去發洩一下~~

反正娼妓問題無法除根,怎麼抓也沒用,不如設立專區,以降低性侵害的犯罪比率

我想百分百是不可能實施的,台灣這麼保守又愛來這一套

goodversion wrote:
法官自由心證


法官自由心證在刑案上受到極大壓迫,不然就不會動不動就有上級審撤銷下級審的情況了,因為常是下級審想要"自由心證"一下,結果就是被撤銷.
越是上級審,思想越保守,除非修法去箝制他們,否則現實上一定會和民眾想法有落差...

舉例而言
有個人死在一條死巷子裡,有一個人身上滿是血從該巷子中跑出來,現場兇刀還有他的指紋
問題來了:
該兇嫌有殺人未遂前科,
有兇刀,
有證人指證該人從死巷中跑出來,
該人身上的血跡是被害人的,
有證人說兩人有債務糾紛,

或許會有一審的法官"膽敢"判他殺人(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先不論)
問題是上級審會維持原判嗎?我看很難吧...只要找不出一項直接證據,上級審一定不敢判有罪

諸如此類的案子非常非常多,如果不去修法加以箝制上級審的權利,下級審也愛莫能助..
至於上級審過分保守是好是壞也很難說...


確實也是有不少法官很爛沒錯,但有些其實是好法官的人卻可能被誤會拖下水...

"如果什麼都要立法修好,那我只要用個電腦就好了,幹嘛要法官?"
這真是個好問題,去考國家考試許多科目現在都可以翻法條考,但如果你去問一些考過的人..
他們一定會跟你說拼命翻法條的一定是考不上的....

法律有很多地方或許有模糊地方,但是如果民眾覺得某些地方必須限制,那就立法...
否則有些"恐龍法官"他的判決並沒違法,那他依法判決到底是錯在哪?
還是所有依法判決但不能滿足"民意"就是爛法官?
據我所知法官的職務是"依法審判"而不是"依民意審判";
立委職務則是"依民意立法",依民意所立之法交給法院作為審判依歸這才是正常的吧....


>>>>>"對不起,我一直覺得你在幫這群法官講話"
你並不需要對不起,因為這是好事一件...
越多人關注越好,因為大家都喜歡三分鐘熱度,常常新聞過去了,就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
很多司法體系內部的人也非常渴望改革,但常有高層拿些"很花俏"的東西出來轉移焦點,想要撐過新聞熱度就沒事了...

只不過一般民眾批評"恐龍法官"我個人覺得很好也很當然,但立委跳出來就很噁心了,一直以來要改革都沒說什麼話,新聞一出來開始放馬後炮....
這就好像有個人強姦別人的太太,還跑過去和她老公說:我覺得強姦妳太太的人好壞喔!我們一定要懲罰他!







無敵娘娘槍 wrote:
確實也是有不少法官很爛沒錯,但有些其實是好法官的人卻可能被誤會拖下水...

...(恕刪)


回到主題吧,如果怕好法官也被拖下水,那跟本案無關,好律師也會被你拖下水。
你該去努力的是如何讓民眾相信沒有社會經驗的人可以判生判死。
對我們來說,不管哪一種人,都會有爛人,而且也不相信法官就比律師來的單純,
如果你只是認為由律師幾年經驗來當法官會有不乾淨的問題,
那就去建議立法者吧。
總之,對我來說,也不只是我,如果一畢業就讓他們當法官,不管當了幾年再來由什麼有經驗的進修受訓,
那都是我們不想要再見到的。

無敵娘娘槍 wrote:
這就好像有個人強姦別人的太太,還跑過去和她老公說:我覺得強姦妳太太的人好壞喔!我們一定要懲罰他!
...(恕刪)


閣下真是太了解政治了!!

為您這句話拍拍手

goodversion wrote:
不管哪一種人,都會有爛人



沒錯!就是這樣..所以必須把要件定更死,在許多本來可以模糊的空間再限縮..
只要把條件限縮到幾乎綁死的地步,年輕法官或年長法官根本無所謂..你只要敢超出要件去判,就是違法..

但現在的問題是出在"娃娃法官"身上嗎?假設遇到了某個名詞或制度他不懂,但問了之後了解了,難道會沒辦法適用法律嗎?

說實在話,要不要年輕的法官或"有歷練"的法官我個人認為,對於整個實務的運作完全不會有所改變...
今天的所有的法官就算全部換成"有歷練"的法官結果也必然相同...
因為最重要的核心問題不在"年齡"或"歷練"上,而是必須透過法律制度去扼殺可能的游移空間..
只要那個"空間"在,換誰來,整體而言都不會有差..
我個人比較擔心是媒體或部分"特別人士"想藉此機會模糊焦點..
如果這次不趁著民氣可用,讓大家知道有哪些問題非常重要,又會被某些人"摸魚打混"又過了一關....

另一方面我不得不替一些"娃娃法官"說些話..
如果大家有跑法院,正常情況之下,"娃娃法官"會讓人比較覺得他是"法官",
一些"有歷練"的法官比較像"官"而不像法官...
同時司法改革常需要這些"娃娃法官",為什麼呢?因為太嫩,傻傻搞不清"利害"才敢去衝撞保守的司法體系..
日子久了,雖然令人婉惜,但法官還是人,"明哲保身"也還是適用在他們身上的...
無敵娘娘槍 wrote:
說實在話,要不要年輕的法官或"有歷練"的法官我個人認為,對於整個實務的運作完全不會有所改變...
今天的所有的法官就算全部換成"有歷練"的法官結果也必然相同...
因為最重要的核心問題不在"年齡"或"歷練"上,而是必須透過法律制度去扼殺可能的游移空間..
只要那個"空間"在,換誰來,整體而言都不會有差..
我個人比較擔心是媒體或部分"特別人士"想藉此機會模糊焦點..
如果這次不趁著民氣可用,讓大家知道有哪些問題非常重要,又會被某些人"摸魚打混"又過了一關....

...(恕刪)


他不是所有問題,但是是一個重要問題,
就我們心理所知,法官絕對不可以是剛出社會的毛頭來擔任,
你可以說很多方式去解決其它可能的問題,
但是沒社會歷練的人來當法官,這怎麼樣都說不過去。
而且你認為結果也必然相同,這是你的假設,因為沒有發生,誰知道?
而我們會認為需要在這一點改進是因為,
當一件重大的事件需要裁決落在他身上時,有一些社會經驗是他必需要的學分
或者在他畢業及他要做判決前,這中間需要有足夠的訓練。
而不是一考上,就上戰場,那這樣娃娃法官就是娃娃法官。
就這樣!

goodversion wrote:
這是你的假設,因為沒有發生


嚴格來講,應該不是假設,而是一直在上演...
例如你可以用詐欺案去做搜尋,年輕法官和有資歷的法官在相類似的案件,處理的模式都是一樣的..
年輕法官在剛開始也只能在小案子中當陪席法官而無法當獨任法官..

其實我個人比較不能同意的是"經歷"到底是怎麼算?
年紀?還是工作經驗?
很多法官在轉當法官前有當過老師的,警察的,便利商店店員,作餐飲的,一般公司當法務的..
但這和他所接觸的案子很多完全沒有直接關連性...
如果要熟稔"黑暗面"之後再來當法官,那最好的經歷恐怕會是八大行業...
如果經歷是指懂不懂人情世故,今天法官判案是依法判決,而不是透過人情世故去決定...
充其量,最多也只能表現在法律准許的範圍內(例如去斟酌犯罪動機之類的...)
如果說對法官判輕判重有意見,那也是法律准許的,人民若覺得不好,那就應該去修法,這和"經歷"比較無關...這和"個人主觀意識"比較有差,但這基本上和年紀與經歷沒太大關聯性...
例如曾是性侵案件家屬的法官若去判性侵案一定判比較重,這和他的年紀和經歷(工作經驗)無關

一切"依法"審判,只是因為比較年輕就備受歧視,這似乎不太好吧...
重要的應該只有他的法律適用有沒有問題吧..
而法律適用有無問題往往和他的年紀和工作經歷是沒絕對關係的..
"娃娃法官"真得這麼不堪嗎?
無敵娘娘槍 wrote:
其實我個人比較不能同意的是"經歷"到底是怎麼算?
年紀?還是工作經驗?
...(恕刪)


很簡單,想當主管,就要基層開始,
想當將軍,也要先當過尉校開始,
想當總統,也有年紀規定,
...

因為這些職位會影響到多數人,所以他需要有一些歷練,
但不是你講的去某個行業才能回來,不是這樣。
法官更是影響多數人的職業,他需要的門檻也要更高。
要當過律師只是其中一種想法,說過了,你也不用說服我,
你如果覺得這樣不好,你就試著去說服立法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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