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ai1975 wrote:
台灣很多法令不是都要...(恕刪)
嗯~就像車子後座要用安全帶
也是名人出事
瞬間就修法通過
DiabloIII wrote:
我記得有一個盧映潔教授
他的結論是 ->被害者引起加害人的加害慾望 , 所以加害人是無辜的.
引自:http://blog.xuite.net/rohmer/2/33826990
盧映潔今年三月廿六日在公視「爸媽囧很大」節目,舉某性侵死刑犯為例,指被害的數十位少女都因半夜逛網路聊天室,受凶手邀請赴約,被帶往甘蔗園性侵得逞,「想問各位爸媽,你小孩晚上有沒有起來上網?為什麼三、四點不睡覺跟陌生人出去,你們都不知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