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樓主有很多可以作為 卻因為害怕沒去做 某些情節 並沒有看得很完整 我大概列舉一下 如果樓主能接受 之後再討論1.依民法規定 你爸須負責你到20歲的相關費用 這是你可以爭取的權益 或是可以用來談判的籌碼2.遺產問題 若你媽沒有立遺屬 你爸是可以爭取的 但不是全部3.當初應該多蒐集你爸亂舞的行為 日後談判不成 上法院都是證據可以運用4.你的監護權是你爸 還是你外婆 要確立好 影響許多相關的問題5.法律不是全部 但 卻是最後的手段6.存簿 印章為何都要拿給你爸? 有什麼把柄在他手上嗎 拒絕就是了7.你的保險是誰在繳錢 若是你爸 他有權力去借來用 若不是 可以諮詢保險專員 為何讓他借8.前途在自己手中......-------------------------------------------------我國中時 要跟我老頭拿營養午餐費 我老頭說 我欠你的嗎(台語) 之後所有費用都是我媽在負責好不容易考上國立高中美術班 為了生活費與學費 高一就去打工 荒廢了我學習的時光高三 看到我爸拉我媽去撞牆 打我媽 我媽躲進我房間 我檔在門口 我爸叫我離開 我跟他說 你不可以打我媽他說我是小孩不懂事 叫我不要管 但是他拿我沒轍 雖然當時我也很害怕.....後來訴諸法律的時候 更是向我爸的家族宣戰 人多錢多 但最後都撐下來了...很多技術問題都可以去想辦法 只有自己的心魔要自己對抗
Taroko1005 wrote:虎毒不食子...........放屁! 總有例外Taroko1005 wrote:套用我外婆常對我說的一句話:"你的前途都斷送在你爸手中..."...(恕刪) 但不要被您外婆這句話影響太深
樓主,我看不懂耶!你的生活費看似還是你父親在付,所以你計較的是什麼?如果是父親常不在家,這真的要你們兩人好好談談了!如果是計較錢,說真的,要怎麼同情你啊?你的生活沒有過不下去吧?而且你外婆也很關心你的樣子,是否用成年前的時間想想未來?報復什麼的就不必了,趁早釐清權利義務關係還比較實際!
破費阿 wrote:樓上的"自家妻小不照顧,去外面養女人"這種廢物不能抱怨...? 我想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可是很認真地把整串看完,樓主想打工卻又擔心銀行開戶後不能跟父親拿錢,說真的,只要扯到錢,你會發現比你更需要抱怨取暖的大有人在(這句話下得有點重,抱歉了);所以我才說父親不在家的問題,真的要當事人坐下來好好談一談;也要想想關心自己的外婆,總比鬥得兩敗俱傷來得好吧,不知這樣您同意否?
支持21樓的只能說真的一代不如一代以前的人年紀多小就出去工作打拼某些較年長明星很多都10.11歲就出去賺錢了現在的小孩只會說要錢 沒拿到錢就好像要吞了自己爸爸似的若您今天家庭這樣 但你還是一樣上進用功跟賺錢 我會說你是現代王永慶 很棒但是卻說爸爸不是甚至還要送他去坐牢我想我跟你爸應該會有同樣的想法 早知道當初就[射在衛生紙或床單上]就好了對了還有 你還蠻多時間上網哈啦打字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