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些不願役的當兩年兵不就可以一樣比照要求喔~
等以後全面志願役的
那以前當過兵的可不可以同樣比照要求辦理....
那些帶頭的 心裡打甚麼算盤 我想大家都知道
不然跟國防部的協調會上
也不會有人喊出那句.... 換人做就有錢賠償......
gufan wrote:
兵役法規定服役期間的...(恕刪)
gufan wrote:
兵役法規定服役期間的...(恕刪)
island wrote:
要補償的原因不是因為...(恕刪)
好豪豪 wrote:
不是愛台灣嗎?
保家衛國也要計較喔?...(恕刪)
siareaxp wrote:
對呀~不像另一邊的老大偷偷領~還不敢說咧~ ...(恕刪)

gufan wrote:
還有媒體算的是要賠5...(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