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e7361 wrote:
現在起乩的是中華民國政府好嗎?
照你說送到大陸是很正常的
那外交部吠什麼吠?
媽宗痛叫什麼叫?
因為照過去經驗,遇到和老共有關的事不先叫的話,蔡小英及大話新聞就會排山倒海的說他親共、
是老共同路人、罪該萬死……等等等,所以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只好先叫了。說起來跟受虐兒
也沒什麼兩樣,值得大家同情。
rexjian wrote:
如何解決管轄的競合,國際法就此尚無定論。但通說認為犯罪地國得優先行使管轄權。其次才由犯人所屬國或被害人所屬國取得管轄權(中華民區引渡法第6條參照)。本件14名台籍嫌犯所犯的詐欺取財罪,其犯罪地是中國大陸,不在台灣。因此,中國大陸得優先行使管轄權。要求中國大陸將14名台籍嫌犯遣送台灣,法理上不通。加上被害人是中國大陸民眾,證據調查在中國大陸進行較方便。14名台籍嫌犯更沒有遣送台灣的必要。中國大陸怎麼可能答應將14名台籍嫌犯遣送台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