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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吵的陸一特是甚麼意思??

jackual0612 wrote:
照這麼看 當時因為票據法開芭樂票拉去關的 也可以來討一下


就小弟所知

很多幕後老闆,很高興掛名的老闆娘被抓去關。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chun000 wrote:
現在在吵的陸一特是甚...(恕刪)


兩年改一年 是立法院修過法 是合法的


陸一特 兩年兵 被老蔣一句話 硬是在當一年 是違法的




不好意思,想請問陸一特事件發生到現在,已經過了幾年了呀?

因為根據國家賠償法第8條第1項規定:「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
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者亦同。」
而所謂「自損害發生時起」,係指不管請求權人知不知道有損害,完全是以客觀上發生損害之時點起算,
只要事情發生至今已超過5年,那很抱歉,請求權消滅時效就已完成,不管再怎麼吵也沒辦法申請
國家賠償了。

以本土黨裡面全是法學專家來說,會來吵要國賠,難道這件事發生至今離現在還不到5年嗎?很好奇。
lsktn8603 wrote:
陸一特 兩年兵 被老蔣一句話 硬是在當一年 是違法的
恕刪)


秦始皇時代 我說 不但要把你斬首 還要外加 你全家都滿門抄斬時 你要怎麼辦! 再倒楣一點的 你的朋友 老師也算在內時 你要跟誰討! 那秦始皇不也是 違法 當年老蔣 的確是一句話 就當成是一道命令 不是嗎?
像這種炒作的多半都是為了選舉,...

所以如果這些所謂為了幫陸一特伸張正義的人 如果登記參選, 就不要選他們就對了...

台灣少一點這種會炒作的人, 大環境會更好....

追錢一族 wrote:
可以先去了解一下來龍去脈

2年 規定
10個月 規定(依法提前退伍)

陸一特
2年+臨時召集1年
...(恕刪)


那我退伍後又被召回教育2次10天的...也要討回來嗎?

無名ID wrote:
那我可以問一下跟我同...(恕刪)



這是兩種不同的狀況 不要亂搞

你當兩年 他當七天
這是兵役法規定的
要不然你去吃成胖子或是弄氣胸
也可以當七天阿

但當年的陸一特是靠一只行政命令
毫無法源依據
你說國家動蕩不安 把這些人留下來再當一年兵
陸一特阿兵哥都留下來了
但是你給人家的待遇卻是一個月兩三百
這樣公平嗎?
舉個例來說 假設你是個送貨員 明天需要你加班 但只給你一個小時九十元
你願意嗎?

還有九二一 我還沒當兵 我也是跑去幫忙 跟當兵一點關係都沒有 ok?
njp3ej03 wrote:
你當兩年 他當七天

這是兵役法規定的


你都會說是兵役法規定了
就用時代來談好了
那時老蔣說的就是法條~~
不然怎麼稱為軍閥
那時難道還要特地去修法一條法律嗎??(那時有民主嗎??)

用現在的眼光去評判過去的事對嗎??
歷史就是讓我們知錯及反省
假若如會用一直著眼過去那有進步可言
何況己經過了所謂的追朔期
那以後什麼政策都不要辦了呀
因為辦了在n年後只會被拿出來再鞭一次
看事也要對時空背景

此外
我只知道那些七天的當完沒事了
而我卻要當二年
除了先天疾病外~有多少人是後天造成的
而且為什麼現在變成那些七天的兵要變替代役
這就是從過去學到的經驗(我的重點)

njp3ej03 wrote:
舉個例來說 假設你是個送貨員 明天需要你加班 但只給你一個小時九十元

你願意嗎?

願意呀
只要是合理的薪水有何不可
(我指的是當時合理的薪水~可不是加班還要什麼時薪x1.33 or 1.66 <<別搞錯了)
當時合理的薪水就是上等兵的薪水~可不是什麼一等二等兵的薪水

何況當年那種保家衛國的情操~~
不是用現在的眼光就可以了解


njp3ej03 wrote:
還有九二一 我還沒當兵 我也是跑去幫忙 跟當兵一點關係都沒有 ok?

你用的是平民方式去救援
我們是派軍中物質去救援
性質完全不一樣
你有裝備可以去做全面消毒及開挖機具嗎
那時國軍動用的人員很多都是自願延後領退伍令
因為很多設備老鳥比菜鳥利害~~所以都自願外派救援
重頭到尾也沒有說過 這是對的!但生在那個年代只有認命的份! 史前一萬年發生過什麼事 現在應該也沒有人知道!

難不成 南京人要找當年施暴日本政府求償 還是猶太人要跟德國希特勒要求賠償

空軍也是當三年耶. 我記得海軍也是當三年吧

蔡同榮不公平啦, 都沒有幫空軍平反要求補償. 平平都是同一天搭火車入伍, 陸軍的就比空軍早一年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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