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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今晚台大不平靜.."確定"發生事情了...

似乎許多台大學生都很氣憤...
但是, 大家是不是只聽了單方面的抱怨? 我到想聽聽那丹麥同學的說法.
我認為他們倆應該之前早已結下樑子, 趁離台最後一天辦party時...順便剛好而已

此外, 我個人是覺得這女同學在事情的處理上也不夠圓融.
若人家真是最後一天要離開了, 幾個同學聚聚辦個party玩到三更半夜, 也是人之常情.
丹麥學生應該事前跟鄰居打聲招呼, 告知今晚和朋友有party, 會玩到比較晚. 包涵一下.
這件那麼簡單事事情, 會弄到人家要來拆窗.....事情應該不單純
離開校園後, 不是什麼事都能再"報告老師".

我是不知道細節, 但我相信兩個人應該之前就有不小的摩擦.
但這件事不該把國籍搬進來做文章.

ps: 現在的學生住得還真不賴





hunter72762 wrote:
剛剛在FB上看到某網...(恕刪)


這些外國學生只是在抗議不能公然雜交罷了....他們選到了好社團...台大是很好的這其中肯定是有誤會..

羊咩爹 wrote:
現在的便利超商一堆鮮...(恕刪)

礙到啥?
隔壁太吵,為人處事不是先去敲個門問一下溝通一下?不是嗎?你沒遇過樓上有小孩在跑過嗎?你會怎麼處理?難道要上新聞?你嘛幫幫忙。
hunter72762 wrote:
剛剛在FB上看到某網...(恕刪)

用力一點....

尬了給給!!

蹦蹦蹦!!
gjh30 wrote:
似乎許多台大學生都很...(恕刪)



學生宿舍開Party 人之常情??!!

要開趴不會去外面....


有沒想過 會不會那學生北上苦讀的,宿舍是惟一的棲身地. 她隔天有考試 ,一個女生半夜能去哪念書?!

學生住宿舍不念書 難道向你一樣'人之常情'的開趴還是向那丹麥女一樣帶異性回來..是HOTEL嗎?

還照會一下勒.... , 憲法賦予的自由是以不影響他人自由為前提



人之常情??!! you lost your mind...do you have any idea what you've said might hurt that girl if she read so...

so would you please shut up ? if you are the same as like those cunts, then be quiet.
Or are you a friend of that damn Steven C.?!

Even you're living among white, I would like to ask you where were you born? if you were not born in Taiwan, then get lost..........


佛貝魯男爵 wrote:






這些外國...(恕刪)

挖 台大外國學生可以雜交
真是大開眼界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yoolun wrote:
if you are the same as like those cunts, then be quite

小朋友, 火氣別那麼大啦, 你我並不認識, 不需要用cunt這個詞跟我打招呼
我只是表達一下意見, 別如此言詞針鋒相對, 沒有必要.
既然你無法接受其他的看法, 那我頂多就是不再對這議題發言了.




yoolun wrote:
會不會那學生北上苦讀的,宿舍是惟一的棲身地. 她隔天有考試 ,一個女生半夜能去哪念書?!

現在學生還有可能如此?看PPS比較可能吧?或是上PTT比較可能吧?
別的我不知道,但她PO文上PTT,要考試還能花時間上電視接受採訪,看起來 嗯~是很像要考試的人。

我相信同校的蕭同學一定邊開車邊苦讀,後方的救護車一直蛇行漂移閃燈按喇叭吵到他苦讀,所以他才會擋車並以中指回應是嗎?路過的摩托車一定是探頭看到他正在用功苦讀稱讚了他一下對吧?
爬窗戶到私領域並意圖進入來實踐恐嚇內容, 這已經有意圖傷害或殺人未遂的現實在那裡, 當事人已經報警, 此乃刑法範圍, 公權力早就可以逮捕當天那幾位罪犯..

至於這些罪犯犯罪理由, 有罪無罪, 那是法官的事情, 這群罪犯若是順利出境, 對台灣司法是一種藐視與傷害, 應該要依法辦理..

管理公司第一時間應該要報警, 學校要協助警方依法辦理, 試想 : 若有一群外籍勞工, 侵入民宅陽台, 前有人威脅殺害, 後有人敲窗意圖侵入室內, 警察是不是要抓起來押在拘留所內呢?

誰管這群罪犯在幹甚事? 若任何人不高興都可以挾眾意圖凌虐他人, 這社會制序不就要崩潰了嗎?

案子是台北市警局的業務範圍, 台大並沒有吃案問題, 案子不辦, 是台北市警局吃案, 因為這很明顯是刑事案件, 若讓這群罪犯離境, 受害者應該可以要求國賠, 結果又是納稅人替這群罪犯賠錢, 一點道理都沒有


k7723 wrote:
被河蟹了.....那位好像已經離境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16946/IssueID/20110116
...

肇事女寫悔過書
台大住宿組主任竇松林說,昨校方已進行了解,該外籍女學生同意寫悔過書,明送學校獎懲委員會議處,且該生月底即將返回丹麥,校方將把懲處結果通知她就讀的大學。竇說,每年在台大就讀的外籍生約有千人,過去也曾發生過類似違規案例,台大會提醒外籍生更加注意言行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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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底, 那就是還沒有離境, 都押起來法辦吧..

否則改天一堆人也都去爬台大女生宿舍的陽台, 然後都沒事, 像話嗎?

還是真要出事後, 才在那裡遺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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