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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爆頭條內幕]國道客運服務人員的人前、人後..

其實這工作
感覺上至少還是比那種什麼推銷磁療器或是愛心筆或是ALE"問卷調查"那種打工要正派得多
如果說遇到家人跟朋友去那種有問題的地方打工,就真的很頭大了
所有的事跟萬惡媒體反著做就對了,便利、安全、有保障!
a2246011 wrote:
如果說遇到家人跟朋友去那種有問題的地方打工,就真的很頭大了...(恕刪)

直銷老鼠會才可怕哩, 整天創業, 賺大錢的洗腦, 還要自費幾千或幾萬去參加洗腦訓練大會. 目的就是要人努力拉下線, 擺脫過去滿是缺點的貧窮自己, 成為積極樂上進的人, 努力拉下線, 成為有錢人, 進入上流社會, 讓父母家人過好日子...拉下線其實也是做善事,幫助他們脫離貧窮, 成為"事業" 夥伴...和夥伴一起打拼創業的感覺真好, 最後開始拉老公家人朋友...; 若有人好心勸他不要作白日夢, 成為詐騙吸金集團的幫兇, 還會搞到夫妻離異,朋友絕交...
redasslin wrote:
另外每個行業都有一定的風險
或是某些疾病的高危險群
駕駛有安全、違反交通法規的風險
工人有工安意外的風險
坐辦公桌的...久了身體也是一堆毛病(ex..糖尿、50肩、高血壓、血液循環不良.....)
只能自己多注意自己身體狀況
做服務業的人多的是
一天站超過8小時的也一大堆
也不是人人都有靜脈曲張
可以去找防靜脈曲張的褲襪、下班後沖沖熱水、抬腳按摩(躺在床上腳抬高放在牆壁上)
都是不錯的方法
工作傷害應該是雇主要處理的問題
怎麼會是勞工自己應該要承受的,實在是相當本末倒置
既然已經知道該工作會產生某種程度的工作傷害
雇主就應該要提供適當的工具或給予適度的休息以降低傷害的發生
怎麼可以因為這份工作有工傷的風險,卻要勞工自行承受
工作只是一時的,但是很多對身體的傷害卻是一輩子
台灣就是有相當多的雇主不願意或是不知道應該重視工作傷害的問題
才往往導致許多勞工在工作中受傷或死亡
一天站超過8小時,如果是連續的,每日的重複如此
一般人絕對受不了,不是說部份人沒有產生職業病就不構成問題
而是雇主應該要給予適當的協助或是採取更恰當的輪班制度,就能夠排除這種職業傷害
工作是為了要賺錢,但不應該是賣命
把身體都賠給了工作,即使賺了錢也可能沒機會花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ptx wrote:
工作傷害應該是雇主要處理的問題
怎麼會是勞工自己應該要承受的,實在是相當本末倒置


照您這樣講...
坐辦公桌吹冷氣吹太久
感冒、皮膚乾燥要請公司負責?
工作壓力大情緒不穩,造成心理上的疾病
要請公司負責?
駕駛開車出車禍、被開罰單
要請公司負責?
工人不綁安全索,由高樓墬地
要請公司負責?

以上舉的例子,都是公司在該行業中可預見的傷害
但都是公司單方面就可以預防的嗎?
有些工作傷害真的應由公司檢討改善
但請不要說成每件工作傷害都應該要公司負責

至於站八小時受不受的了
我站過..而且不是短時間,是每天站
除了吃飯,其他時間就是站著
也承認下班後腳真的很酸
但我不認為我是什麼高人一等耐力一級之人
我只是普通的一般人而已
有些工作就是有這方面的需求

不是說要求公司改善制度是錯的
但在這個現實環境中
你不做,也會有其他人接手
大部份本國人都不做,還有外籍人士願意接手
若要做這個工作,且已知一些可減輕、避免工作傷害的方法
你不先做點保護自己的措施,卻只奢望有人為你改變環境
這有點緣木求魚
不要期待老闆多有良心
同樣的工作,兩個不同人做,會有不同的心得
一份工作給你,要不要做,全部都是你自己決定
至於值不值得,這就是個人價值觀的問題了

至於說工作是在賣命
(若你指的是我文中提到的"賣命",在此解釋不是真的叫你賣命,而是心甘情願在該公司工作的意思)
老實說...原po提的這個工作離賣命還差很遠
在科學園區的部份人..那才真叫賣命
在高樓層鋼架上走的..那才真叫賣命
追逃犯的警察...那才真叫賣命
賣命的工作要不要有人做?
這個答案也不用多解釋了吧!!

你可能會覺得我的說法很消極、似乎是站在老闆的角色談這些觀念
但實際上,只是告訴你要學會自己要保護自己
而不是一昧的要求別人改變、環境改變
這些都比你自己改變、保護自己難上太難了
redasslin wrote:
照您這樣講...坐辦...(恕刪)
你說的那些的確都是雇主應該負責的
在辦公室坐太久出現的冷氣室的生理症狀,是有辦法減緩的
工作壓力大產生的許多身心疾病,近年來也是受到很大重視
像是憂鬱,躁鬱,壓力導致的心血管疾病,甚至是所謂的過勞死
這些都是逐漸被認定為職業災害,也有一些判例顯示雇主需要提供協助與賠償
駕駛開車出車禍,這個很明顯就是職業災害的一種
如果原因是出於雇主的不當排班或是要求開車的時間超過一定時間
則很明顯的問題是出在雇主與公司身上
工人不綁安全索而由高空墜落,當然也該由公司負責
公司一定要給予員工足夠的職前訓練以及工安的課程
並且可以透過工地的主管進行監督,以及制定嚴格的標準工作流程規範
同時也應該設置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以上你提到的許多職業災害問題,實際上都是已經或正在受到重視的職業災害問題
而且也已經有提出一些解決問題的實際辦法
職業災害的防治不是為了補救特定的員工而設置,而是要為了預防職災的發生而設
今天你沒有受到職業災害是你的幸運,但不該因而認為別人的要求是不必要的
如果依照你的做法,現在勞基法對於職業災害的保障永遠都不可能產生
而現在的保障也尚未完善,以那種消極的態度只會使得雇主繼續忽視職災問題的重要性
不要以為重視職業災害的預防只是為了勞工著想
從長遠的角度看,這是同時能夠保障雇主以及勞工的權益
許多制度完善的公司,對於職業災害的防治都相當重視
公司與產業的成長不僅僅是營收提高,而應該兼顧對員工的保障制度的建立
但如果連員工自己都不能重視保障自己的權益,不懂得哪些制度是需要自己爭取
只顧著眼前個人的利益,而不願與其他員工一同向公司要求更完善的工作環境
也難怪有那麼多公司還會有這種不人性的管理制度與規定

你說有許多工作才是真的賣命,難道賣命之前不用有保護措施嗎?
那種工作時間似乎無限制的園區工程師我就不談了,我佩服他們但不認同
但在高樓鋼架上行走的工人,難道不用綁安全索,難道不需要適當休息,不需要適當的器具?
警察追逃犯之前,不用去學如何才能保護自己,不用配備適當火力,不用準備適當的防護裝備嗎?
賣命的工作有人做,但都需要有適當的保護與事先的預防
缺乏這些,那不叫做賣命.那叫送命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我也在x欣做過2天(早班)
2天都沒吃到中餐
也是一整天都得站著(又餓腳又痠)
第3天剛好颱風來也要上班
我想我的命比較重要
索性不做了!
-遊戲人間- wrote:
老人家沒帶身份證不能買半價票是二樓主管交代的
我想就算客訴也沒用吧......
現在在客運總站櫃台剩三個人....所以才必須那麼趕的....

客訴是有用的....
台南新營看不到台北站的狀況..
一遇到客訴..一定會打來問個清楚的..
我也十分不認同一定要身分証才能優惠的這種措施...

我對售票小姐為什麼要站著有些不一樣的看法..
以目前國道客運來說...
阿囉哈.和欣.統聯.國光.應該算是前四大吧..(飛狗?....)
我的印象中.
阿囉哈.和欣的小姐是站著售票..(這與妳女朋友說法不同...)
統聯,國光是坐著(有的還躲在鐵欄杆後面)
如果以買票客人的立場..我認為阿囉哈與和欣的小姐是比較讓人感到"容易親近"
..如果你是老闆..你會選哪一種?

另外...如果連沒客人的時間都不能休息...那也太沒人性了
看完樓主的文章
第一個想法是...
以後要對服務的小姐客氣一點
原來她們那麼辛苦

不過說真的
由於乘客也是站著買票
看見售票小姐站著售票的確覺得比較受尊重
只是如果要連續戰八小時實在有些誇張
後面放一張椅子
偷個空坐一下應該不過份吧!
ptx wrote:
你說的那些的確都是雇...(恕刪)


我想您沒有很清楚了解我的論點
只看到舉例的部份
而未看到我要闡述的事情

***********************************
但都是公司單方面就可以預防的嗎?
有些工作傷害真的應由公司檢討改善
但請不要說成每件工作傷害都應該要公司負責
***********************************

我提的例子..都是每個人都已知可預防的
就以安全索、安全駕駛來說
有員工不知道安全的重要性嗎?
卻實際上常常是員工自己偷懶、逞強所造成的工作傷害
這樣還要算在公司頭上?
還是一定要強制規定你一定要扣上安全索,否則不予錄用?
出一次車禍,開除永不錄用?(假設你還有命工作的話)
若真是這樣,講白點
你自己都不愛護自己的生命了,還要勞煩別人用強制的約束力來保障你的生命安全?
這不會太被動了點嗎?

基本上
你是站在不當排班的理論基礎(在上篇回覆中就已清楚表示排除這部份假設),我是站在員工自願逞強超時工作
這種南轅北轍的基礎差異,不再討論也罷

至於賣命的工作
我沒說他們沒用基本的安全裝置啊!
用了就一定可以永保安康?
所以我才會稱這些工作叫做賣命
不過..總感覺你講的跟我要表達的意思已經越差越遠了

總歸一段話
你可以要求公司改善環境
你也可以檢舉他的不法....(假設有的話)
但工作是你自己選的
要不要做..隨你
怎麼做..隨你
該怎樣保護自己..隨你
redasslin wrote:
***********************************
但都是公司單方面就可以預防的嗎?
有些工作傷害真的應由公司檢討改善
但請不要說成每件工作傷害都應該要公司負責
***********************************
不太懂為何到最後你會變成著重在這幾點
這幾點跟樓主的發言內容有點出入
你一開始發言的內容也不是在說員工逞強的部分
所以我就一直從公司應該如何做好正確的職災預防方面來討論
但你後來把話鋒一轉.轉到你要表達的這三點上
然而我並不想把議題移到另一個層面來看
結果就出現不同觀點而無法有交集

因為我不是別人,所以我不想假設其他員工會不照規定來做,因為大多數的人還是照規定走
我一直講的就是一般員工不需要,也不應該配合雇主不合理的工作要求
如果今天員工為了一個工作而忍受這種雇主的不當待遇
結果就是幫助這樣的公司繼續忽視員工的身體健康,到頭來仍然還是害了自己
幫一間不善待員工的公司賺錢,它既不會感謝你,也不會讓你過得更好,卻只會讓更多人受害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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