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地圖 wrote:
[母子和=母數x(1+比值)]
(3是除數 加1是使其成可整除之公因數)
是我認知有問題嗎?
我看不出哪邊不同?
理由不同,你的做法我只會覺得是官方做法,只是跟隨
著一個武斷的規則,但是用母子和的概念則是具體化。
此外,當初忘記是求被除數,要是把被除數當作母子和的母數更簡便
(255-3-2-2)/(1+1/3)+2=188 (XD..小朋友不要學)
wuchihjen wrote:
有一個除式,被除數+除數+商+餘數=255,已知商是3,餘數是2,被除數是多少?
何解?
已知都先減掉
所以可以知道 被除數+除數 = 250
那因為已知商數是3 餘數 2 所以可以知道 除數 x 3倍 + 2 = 被除數
那除數+被除數 = 250
所以 除數+ (除數 X3 + 2) = 250
所以可以知道 有四個除數 (3+1) 會是 250-2 那除數當然就是 248/4 = 62
大概是這種講法吧

不過我覺得教育最大的難題在於 聽懂以後 能不能舉一反三
กิิิิิิิิิิิิิิิิิิิิ ก้้้้้้้้้้้้้้้้้้้้ 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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