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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掛號記錯地址,東西不見。

這看簽名不就知道了嗎
管理室拿掛號時一定要簽名的
收件者和簽名人不符 管理員有事
收件者和簽名人相符 收件者有事(因為住址不同)
不過東西拿不拿的回來...我是不樂觀啦
對8樓這種人就是不用說太多, 直接把相關證據附上, 先寄發存證信函過去請8樓的歸還!
不然就是提出侵佔訴訟!
http://www.zhe-feng.com.tw/
lyre1710 wrote:
你這種心態說不定跟那...(恕刪)


呵呵...你剛說的那句話套在你身上也是蠻貼切的...因為收到不是你的東西,就認為可以佔為己有不歸還,
這個觀點我認為就像你在路上撿到皮包一樣,如果沒被捉到算你好運,捉到的話你就被認定為侵占....

剛剛問了一下律師
只要不是自己的占為己有都視為侵占
如果他仿冒你的簽名那更是偽造文書
只要你有管理員那邊他簽收的名
那你就可以去跟他要回來吧
他不還就寄存證信函吧

最看不起這種人
明明不是自己的東西
失主都找上門了還不還
下次一樣弄錯地址寄個狗屎給他好了....

口水一堆的....


樓主只要寄兩份存證信函,
一份給8樓,一份給管理室。
記得信函裡法律名詞多用一些,
效果不錯。

一般的愚民只要看到存證信函的信封大概就傻眼嚇到了,
再拆開看到內文都是文謅謅的法律名詞,
就算三更半夜也會嚇到來跟你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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