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 wrote:
這個女生是漫畫店的朋友或同事嗎?
原來找不到這個女生
是漫畫店的責任啊!
如果三本書不是同一套
那就有可能影響到兩套或三套漫畫了
那影響不是更大嗎?
...(恕刪)
關於店家應有的作為分兩方面來看:
首先,
正常不論你去圖書館、租書店或光碟出租店租借書籍影片,
只要逾期超過一段時間,
正長的店家(館方)都會透過租借人留下的聯絡方式知會你,
新聞中的這家店有沒有這麼做?我不清楚。
其次,
如果缺書的那幾套出租率很高、一年可以賺很多錢,
你是老闆的話缺書還不補嗎?
普通漫畫店家進價大多低於定價8折,
3本漫畫就1~2百元台幣,
客人借走逾期不還,
然後後面有很多客人想租租不到的話,
正常的老闆應該會先補足,
日後聯絡上客人後再要她賠錢。
如果你是老闆,
你寧願等一年後再告客人而不先花少錢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