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東西的保存期限常常是寫個意思意思的更大的目的是保持貨物流通同樣的食品,在日本可能保存期限半年在台灣一年拿到菲律賓或越南...變兩年記得國外還有個網站,站長專門分享及推廣這種撿過期食品來吃的概念因為看到許多包裝完好的食品(包括生鮮食品)被大批大批的丟掉,感覺非常可惜,也是嚴重的資源浪費所以推廣這個理念當然我不是說拿去退過期品不對或不好這是正確的只是在說這喝下肚也不會有啥問題
dougmichelle2001 wrote:我為了一瓶果汁特別跑一趟,又為了它不能喝跑回來退貨...最後因為整排都過期還是只能空手回家,...(恕刪) 下次你再去買,那一整排可能還在,只不過標箋改成新鮮蔓越苺。。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