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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為何不算是共犯?


出支那用人惡 wrote:
對法律不太熟悉,不過...(恕刪)


職業道德

_kazkaz wrote:
辯護不一定是脫罪

...(恕刪)

辯護就是要脫罪 很多例子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出支那用人惡 wrote:
當律師替某些人辯護時發現他的罪證
然後當庭指證他的罪行這樣不更正義嗎?...(恕刪)


那如果...該律師是替黑道大哥打官司時呢??

當庭指證他的罪行不是更正義??

那律師敢嗎??
如果這律師敢這樣,保證這輩子不用再幹律師了.........

還會被律師工會給懲處
發財猴 wrote:




那如果......(恕刪)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發財猴 wrote:
那如果...該律師是替黑道大哥打官司時呢??

當庭指證他的罪行不是更正義??

那律師敢嗎??


律師的選擇,在於一開始就拒絕委託
或者在案件進行中,要求解任

這種情節,在一些外國的電影可以看到,就是討論,當辯護人在審判中,發現當事人當初委託時沒講真話,真相是自己不願接受時,該怎麼處理這種天人交戰

跟當事人討論案情,或者第一次會面時,即便是黑道大哥,討論的內容,律師都應行保密義務,而無所謂日後要不要出庭指認此人的問題
這就跟會面一開始好似就是雙方簽了NDA一樣,這是這行的慣例,或者更該說是道理、至高無上的原則、倫理與法律

again,律師在辯護人角色,該是中立的,這絕對是要保障所有人在法律上的利益,如同神父接受告解般,因為妳我都不知道哪一天會成為被指控的”罪人”。


沒事,加班去~
你真的以為當事人會把所有事情都告訴律師嗎??

你真的以為律師會傻到去探求當事人所有見不得光的祕密嗎??

聰明的律師只會知道該知道的事也只會說出能說的話



出支那用人惡 wrote:
對法律不太熟悉,不過...(恕刪)
蘇真的是沒殺人嘛?好想請他們這幾個被告去城隍廟發誓。有次看到電視民間習俗說在城隍爺面前發誓的算是很重也不容許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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