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訴不成立,可以事後依判決書自行上法院提出民事的侵權告訴向原告對提出求償基本上,刑事案件要成立非常難,主要是因為這涉及到國家利益或大眾這類案件反而在民事比較容易成立,基本上民事就是處罰之用網路並不是真的透明,除非從不用網路的人不然線索一大堆,不信在"G神"輸入自己的姓名大眾名還好,如果又是比較特別的,一筆一筆很清楚而且調查的又是司法單位先查IP看網路申請人,再去慢慢的兜出相關資訊出言不遜確實屬實,並不是虛構但最後應該會是緩起訴或不起訴,畢竟對方並不是什麼大名人
ahg小任 wrote:如果起訴不成立,可以事後依判決書自行上法院提出民事的侵權告訴向原告對提出求償...(恕刪) 小弟昨天也收電話,要小弟到案說明...請問一下,我只是在01 po文,如被誣告能求償什麼?
凱子 wrote:朋友問說筆錄可不可以在自己家附近的警局作就好...他住高雄.....................警局在台北...........XD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285530
凱子 wrote:朋友問說筆錄可不可以在自己家附近的警局作就好...他住高雄.....................警局在台北...........XD 可以我有被傳過幾次 都是在台北的還有澎湖的哩傳單上都有承辦員警的電話打過去說因工作關係 煩請高雄的警局代詢問就可以了記得帶身份證與連絡好代詢問的警局及代承辦員警筆錄而已員警調查完資料還要由檢察官調查後決定起訴否先是偵查庭...開幾次就不一定 人多必定多次起訴前還有合解合解還有分第一第二第三次.....不包括未到場重開最後再由檢察官會整資料送上起訴...最後還有裁決........搞很久的.....
小的想到一個荒謬的方法....乾脆以後也都不要有"回覆"的系統好了既然用回覆可能會被視為是在對原發文者妨害名譽類似的行為 會被告.....乾脆以後要回覆就全部改用張貼新文章標題與內容就可以盡情發揮啦 只要把今天看的所有想回的 夾雜著亂七八糟回一通不要有明顯或暗示性的指名道姓就好啦 反正通通都混在一起 真的就任憑看文的大大們去做聯想啦這樣做頂多浪費"系統資源" 總比些無聊人士搞這些小題大作的舉動來浪費"社會資源"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