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wboytwn wrote:第九封信天帝佛陀對謗...(恕刪) 哈哈哈哈哈哈!!!!!看到這種狗屁宣言我的嘴角真的會不自覺上揚耶這是什麼狗屁大師啊?佛教旨在揚善他老兄把佛法給扭曲成自己殺人的工具口丕
jaioefejiseijf wrote:是阿~我也覺得那個內容應該會有法律問題...(恕刪) 有可能是刑法305之恐嚇危安「52台上751」不過大師不是軍法官出身的嗎??應該先論違法性才能再論罪責吧刑19是阻卻罪責前提是必須有證據他是XX病吧........
沐浴乳才是王道 wrote:有可能是刑法305之...(恕刪) 不用證明吧,我印象中法條是寫行為時,目前依一般社會大眾通念你覺得是不是呢.....上面那個的確有打錯,一時打太快,要先確定有違法性之事由,才能探討阻卻違法,在檢驗是否具備有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