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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警察執勤大概) 請問警察手冊有規定員警巡邏時不能用餐嗎? 有沒有警察可以回答一下??


handerson wrote:
最近看了很多這類的新...(恕刪)


小東西吃吃,飲料喝喝,應該是可以,不為過啦
但是買牛肉麵 買飯...說真的有點誇張阿,值勤中 卻感覺像中午 晚上 休息吃飯一樣~
就像你上班,還不到中午,但有點餓,你會出去買牛肉麵回來 還是雞腿飯 回公司吃嗎??
堅果餅乾 wrote:
就像你上班,還不到中午,但有點餓,你會出去買牛肉麵回來 還是雞腿飯 回公司吃嗎??
...(恕刪)


你會這麼想...是因為你是正常班

幸福的人才能如此

你都沒想過基層員警通常是三餐不定時

不見得中午時間到就可以吃飯

值勤時間買個吃的買個飲料我想這是人之常情

只要不是犯人從你面前跑過去你還在那嗑便當我想都不過分啦

近年來人民跟警察的關係越來越對立

同是警界的朋友他個人是把這責任推到特考出身的警察

他認為特考出身經驗跟專業不足常惹民怨

不過我想經驗豐富的警察收賄跟濫用職權的也不在少數

當然人民自身也該檢討

我看到許多人都有別人可以為何我就不行的態度

難到別人犯錯你就可以跟著錯嗎?

還是別人也錯你就可以不必接受法律的制約?

老實說這種警民對立的情況讓我蠻憂心的

因為警民若持續對立最後當道的恐怕就是壞人們


http://udn.com/NEWS/DOMESTIC/BREAKINGNEWS3/5918679.shtml
台南縣警局督察室訪查,查出拍攝時間為17日下午4時30分,許姓警員當時備勤屬上班時間,穿著警察制服前往官田鄉某牛肉麵包麵被拍攝,傷害警察形象,許員可能遭申誡一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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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看來是不行
若照規矩來 wrote:
二十年前,高中時,每個星期都可以看到鳳林分局的警車來花蓮市買熱海排骨便當一次以上,
吃飯無可厚非,跑四十公里外買,是真的有這麼好吃嗎?...(恕刪)

警察有些勤務是你不知道的,例如移送人犯到法院或地檢署等等
你也許會疑問哪有那麼多人犯可移送? 但就是有很多事要法官或檢察官才能決定....

在這種狀況下,在花蓮市看到鳳林分局的警車也不足為奇.
風火頭上嘛,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您聽說過吧
我不喜歡條子,大學時室友的朋友是條子,所以那時宿舍外面常有一台警車

條子都在裡面打牌!

自己又常被條子開單,執勤態度有的條子也很差!!

當兵時,海巡署要成立時,去支援了一陣子,條子的勤務

基層的就像上面說的,休息時間不固定,吃飯時間也不固定,累得時後真的和當兵差不多(不過錢比較多)

不過就是去吃個飯而己,還好吧^^

上班肚子很餓也會到餐廳吃個東西吧!更不要說有的公司還可以訂下午茶(一大堆....大家心知肚明.....)

今天條子上班跑去摸魚(唱歌,釣魚,....)才需要檢討吧?買便當,吃飯ok吧!!

chiujung wrote:
警察有些勤務是你不知道的,例如移送人犯到法院或地檢署等等

你也許會疑問哪有那麼多人犯可移送? 但就是有很多事要法官或檢察官才能決定....



在這種狀況下,在花蓮市看到鳳林分局的警車也不足為奇.


跟同學討論過後,有跟過警車,早上十點半從鳳林出發,
十一點初抵達花蓮市熱海排骨便當店,買完便當回鳳林,
趕在十二點前抵達,開始吃飯.

從此其他同學只要在熱海便當外看到鳳林分局的警車就會虧我們說,
你們警察又來買便當了,有這麼好吃嗎?
也只能尷尬的回:來買的應該是打牌輸了,被叫出來買便當

二十年前的事了~
不知道現在還是這樣嗎~
jedijack wrote:
許員可能遭申誡一次處分...(恕刪)


警察被記申誡沒什麼大不了的,百分之90以上的警察都有被記過申誡

只不過為了安撫某些人視警如仇的心態,以及莫名其妙的社會觀感

給了一個不痛不癢的申誡
其實到最後就惡性循環..

你嚴格要求警察...

那警察也就只好嚴格要求民眾了

得饒之處且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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