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院長 wrote:試問:以命抵命,那跟...(恕刪) 套一句伏爾泰的話: 我不贊成你的意見,但我誓死保衛你的發言權.所以也要尊重他人想法~------------看看那個選議員的...恩有像..別人都侃侃而談..自己遇到就...
要不要原諒兇手只有被害人可以決定, 我認為任何人都沒資格替被害人原諒兇手, 但是我們怎麼知道被害人到底會不會原諒殺死自己的人, 方法只有一個,就是把兇手殺了....讓他下去找人問問看....兇手如果復活了, 就表示被原諒了, 如果沒有復活, 就表示他們和解失敗了...然後那些廢死聯盟如果怕凶手在下面受到不公平的審判與對待,他們可以考慮可以陪兇手一塊下去問問看.....
罪犯會悔改?麻煩吳院長您老人家去查一下前科犯的再犯率很抱歉 這些人建立個人價值的方式是你無法想像的有些人就是靠踐踏他人來實現自我價值 這就是這些人生存的意義披著人皮的狼這句話很多時候沒有一點誇飾的成分存在教化? 拜託您起碼打聽過監獄裡面的狀況再來談教化吧監獄除了嚇阻那些罪犯 讓他們知道要乖乖不然生活會變得很無聊之外哪裡存在啥教化的功能最後一點 如果您吃飽太閑請發揮您過剩的同情心勇敢的代替廣大的受害人們去享受一下被竊盜 搶劫 強姦 殺人的快感好嗎這是個號稱民主社會的地方你沒有權利要求別人出賣個人生命財產自由去滿足你心中所謂的理想
吳院長 wrote:我支持廢死!!!法律存在的原因是導人向善~而不是完全絕對的懲罰犯罪者~ 同意您部分論點不過會處以死刑多半是再犯多次的累犯或慣犯給過機會不珍惜用行動證明他們無法向善這種人無須再注重他們的人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