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什麼地方,都會有這種「人」的存在...說「他」住得比較久,好像也沒有咧...說「他」拳頭比較大顆....這影片裡看起來也沒有啊...只能說「他」可能需要去看一下心理醫生,順便買些藥回家吃一吃吧...我們不能期待超人,因為超人並不存在!我們也無法太期待正義,因為正義在影片中似乎也不存在...那我們還能期待什麼?KICK ASS....或許是你我的好朋友吧...唉!侮辱、傷害、毀損外加恐嚇...這麼多條加在一起都動不了他,看來台灣的法律真的....記者朋友們!請協助苦主用輿論制裁他吧!P.S:老師說上面「」起來的字都是錯字....
這就是台灣,等一上報,議員來了,警察來了,高官來了.之後呢...???等他們上完了鏡頭做了秀走了人,還不是要老人家自己去面對這些事,台灣這種利益當道的國家,還有誰會願意出來做事,求他們?這時還不如求網路上的鄉民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