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hvet wrote:
我只能說:
說到大道理時大家都可以義正辭嚴,
但是真正自己做時,有幾個可以說得和做得一樣?
法律規定本來就是最後一道防線,
而目前的法律,本來就是依照人性所設,
我不認為有何需要改變的地方。
試著想:如果是這麼重要的學費,為何不好好保管?
如果今天有人拿到了,就此據為己有,一句都不吭,
又有誰能奈他何?
法律確實有罰侵占遺失物,但是能抓到的又有多少?
大家如今一昧的攻擊那位學姊,
造成的影響是更多拾金不昧的人,
或是更多撿到錢偷偷自己收起來的人,
值得深思。
從那學姐強要求3成來看﹐我倒是好奇她怎麼沒一開始就全吞。我猜是她撿到的風聲傳出去﹐不得不出來跟學妹面對。
從這件事你可以學到
1)以後撿到全私吞﹐省得強要三成還被公幹。我不如當個沒人知道的小偷
或
2)撿到錢全數歸還是你該做的﹐而會不會有報酬則是看他人手頭緊不緊
沒什麼好深思的
你如果本身就是個會還給失主的﹐你以後還是會照做﹐這新聞也只是告訴你土匪的做法
如果你本身不是﹐那你會被"因企圖強佔而險上新聞"來作為以後不如全吞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