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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法律生撿到學妹學費要求討三成,否則行使「留置權」!

okawa1982 wrote:
法率規定可以有3成是指1萬2
留置權試指只可以留置1萬2
如果你留2萬8
那可以以侵佔告他


恩 所以? 他有要多留嗎? 沒有阿 講這話有何義?
追錢一族 wrote:
太扯了
這年頭怎這麼多法律相關人事
軍事警察、法律系學生
貪這種小錢~


那叫權利跟貪有什麼關係 大錢就可以貪小錢就不行喔?
RMIT.E.E. wrote:
廣大鄉民沒成大的嗎 ...(恕刪)


您好:她也未必如您想像中的灘;冒味的請問您:換成是閣下;您撿到現鈔;會怎麼處理呢?謝謝
kenji4231 wrote:
留置權是這樣用的???

天啊!! 她的民法物權編一定學的不好


請你解析一下如何?
bigbiglemon wrote:
現在的人真的很敢耶!!!!!!也拿出一點道德觀念


如果要這樣


真的很讓人心痛耶~~~~~


將心比心吧!!!


恩 將心比心吧 有天有個人拿著1000萬要還債 結果掉了 找不到 這些是借來的 你拿到行使權利會不會想拿?
穿西裝的流氓 wrote:
不是喔

不是只籌一萬二喔

先前的四萬也是借來的

再加上你說的一萬二

總共是五萬二喔

差很多喔

原本只要籌四萬的結果卻變成要籌五萬二

你薪水是不是很多啊?


恩? SO? 你要怪誰 她自己掉了 撿到的人可以行使權利你管得著她? 只不過她是大學生 如果他低收入戶 你們還會罵她嗎?
yangyuehua wrote:
恩 將心比心吧 有天...(恕刪)


我會收下來,不會讓任何人知道我撿到1000萬。
http://www.facebook.com/ChenShiXiongDi
k008030 wrote:
您好:她也未必如您想...撿到現鈔;會怎麼處理呢?謝謝(恕刪)


你先領個五萬丟在我指定的地點..等我拿到錢後再告訴你我會怎麼處理...
不過貪錢而已 反正這裡是台灣
人品不重要 錢才重要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就 法律 而言~
她學的很好~

就道德而言~
比小學生還不如~
(前幾天的 100元新聞、更之前的看了長江七號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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