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牧羊犬 wrote:他不想被停30天,所...(恕刪) 30天?是我會錯意嗎[復權申請請至站務回報區提出,復權申請時間為停權後的 7日內,並請將要復權的一個帳號及要關閉的帳號條列清楚,經比對無誤後即會復權一個帳號。若於 7日內沒有提出申請,或者分身帳號未完全條列清楚,所有分身帳號將直接關閉處理。]不是7日內就可提出!?
v871167 wrote:雅惠在你後面他很火... 這誰阿,有沒有站錯人的後面阿小妹s wrote:我明明第三頁就出現了 已更正小妹s wrote:堂堂男子漢!!不要跟一隻史奴比道歉好嗎 把李柄輝認成金門王我良心不安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