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lin49 wrote:那些教官、警察 真的是台灣人的爛個性,鄉愿的緩頰裝爛好人,真的很沒品,受害人反成加害者?告給他死,那些 教官、警察 最好不要你的親人被偷拍到,白目至極! 我是覺得,可能是中國人自古流傳的"得饒人處且饒人"習慣尤其是在對"與自己無關"的事情上,人們總是會比較寬宏大量這種事本就是可大可小,我覺得教官、警察會替那白目緩頰是無可厚非當然,如果是我家人、朋友遇到這種事我也會想"乎伊系"只能說,立場不同,想法當然會不同啦!最後,我想說..........."乎伊系"
好扯喔,偷拍女生如廁,竟然想用下跪、勞動服務來求得原諒…現行犯的母親求不到被害人的原諒,竟然還拍桌子問被害人不然妳想怎樣。有沒有搞錯,這種是非不分的道德觀難怪教出這種兒子。還想軟硬兼施的要被害人放過她兒子。最好笑的是,聽現行犯的同校學生說法,現行犯已經不是初犯了…為什麼學校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息事寧人?原諒有用嗎?原諒他就不會再犯嗎?還一直問被害人要怎麼樣才肯原諒那位偷拍者。憑什麼要逼受害者原諒他?他有資格被原諒嗎?支持受害者提告!
馬克斯01 wrote:最近流行犯錯的最大嗎...(恕刪) 是啊,加害者有人權,被害者沒有喔今天早上正好看到新井一二三的一篇文章,內容正好是提到很多人無法理解別人的感情加害者和他的家人為這個說法佐證他們完全不了解被害人的痛苦,只知道自己的前途可能受損,只會覺得都道歉了不然你想怎樣....只會想到自己的心情
chajas wrote:中央的啊?-----...(恕刪) 看的我都要吐血了!! 往好處想? 哪天你女兒被怎麼了 應該說 "也是啦被XX應該是我女兒有些姿色才會被看上"這種回覆應該是腦子破洞還是浸水了才會這樣
騎烏龜撞地球 wrote:跟我想的一樣~~感覺是藉口又是15字又是15字又是15字又是15字又是15字.............. 就已經千交代萬交代不可以寫『15字』,你偏偏還是寫一堆『15字』自己看吧,被舉紅牌了唄你可以選擇寫16字的咩...(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