洄瀾之子 wrote:矮子喬登 wrote:不要想了,就衝吧!...(恕刪)可以訂100個便當送過去嗎? 我開玩笑的… 先備份,今天中午蔣大如果收到100個便當就知道該找誰請款了.豆豉英 wrote:英叔是5... 英叔沒有步驟四嗎?
洄瀾之子 wrote:我以後不會再轉貼新聞性質文章,但我會幫忙抓! 嗯…好一個向暴政屈服,還自甘轉做爪牙的範例!恭喜!又一個回報魔人就此誕生!PS.這也算是斯德哥爾摩症侯群的一種嗎?洄瀾之子 wrote:所以這是你的分身帳號? 怎樣?要開始衝「業績」了嗎?洄瀾之子 wrote:我支持『公平』 你抗議「不公平」這一點我 100% 支持你,我也覺得管理標準真的有落差!但如果你的方式就是:「自甘做你口中抗議對象的爪牙」…那樓主就請自便!道不同……~
light74 wrote:私人論壇管理者說了就算數沒什好爭的 我以為需要審核會員資格才可加入的才叫私人論壇像01這種只要註冊就可以加入的, 應該叫做公開論壇吧?這種論壇就像在大馬路邊開的店面, 需要人潮帶來錢潮雖然每家店都有他的規矩, 但是當客戶莫名奇妙受氣的時候找個管道爭口氣也是很合理的吧?消費者絕對不可以姑息店家不合理的作為!! 以上是小弟在第三階段領悟出來的道理
營養蔥蝦餃 wrote:1. 當作沒事發生, 繼續PO文或是找新門號開分身2. 狂挖其他鄉民的舊文質問管理員為何有差別待遇3. 跑去站務區發萬言書抗議, 甚至打電話或是親自跑去01總部嗆聲4. 發現抗議無效之後, 乾脆就此離開01或是轉投MML5. 還是無法離開的, 就開新帳號上來搗蛋灌水, 從此不分享也不開箱..(恕刪) 我一直都處在最未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