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ychen wrote:開版的樓主…交女朋友...(恕刪) 不能這樣說啦如果這樣說你現在的女友不是也被她前男友白養好幾年嗎??那她前男友是不是要跟你討債嚕當初兩情相願最後雖無法在一起那還是和平的分開吧當初誰欠誰的都不能再說所以未結婚前要想清楚還沒結婚其實不應該為對方付出太多金錢就算有必要借白紙黑字也要寫清楚不然事後在那說誰欠誰也挺痛苦的!!其實談感情太多人都是只想到我付出多少對方也要付出多少不然到時分手就是誰欠誰的何必呢?既然對於感情選擇付出就不要奢求回報不然就當初不要付出算了!!一個願給一個願挨誰怪誰只能怪自己當初不長眼而已!!
一段失敗的感情,總有人要受傷而有些傷痛絕對是一輩子的但人生不是只有這些,日子總要繼續過愛情不傷人,是騙人的真愛不等人,是真的您跟現女友是為了什麼交往?!因為感覺,因為喜歡,還是因為愛如果您當初不是抱著結婚的心態交往的話我想對方有權知道您的想法,因為對方也許正如同之前的你完全的在為您付出她的情感如果您只是因為曾經受過傷,而拒絕面對眼前這份感情那麼為何您還要陷入現在這段感情又如果您真的不想結婚建議您還是及早告訴對方您的想法由她來決定自己的感情愛情是自私的我同意但我們經歷過了是不是也要讓別人也再經歷一次不要說別人不會比您受的還傷當自己的付出被別人不在乎時......都是一樣的痛我相信人有無知的時候,但沒有傷害人的權利真愛不在天長地久,更不在於擁不擁有人生原本是苦,如您不能改變,請您習慣!!祝福您能找到您的真愛!!也能把握在手上的真愛!!願您幸福PS:如有冒犯,煩請見諒~~小弟只是就自己的經驗與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