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贊成離婚後男人財產至少一半歸女方的,welcome

兩性平等,一個講了好久的議題了,但是就是有很多女性把女權無限上綱,什麼事都覺得自己是受害者,什麼都要爭,好像打著女權運動講出來的就一定對似的,別人一定要接受,不然就是有性別歧視。

幾千年來的文化,加上男女本來就不同的本質,造成的男女不平等,說真的已經改變很多了,但是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是不是什麼都要順著女權運動才較公平??????前一陣子,看到有一篇報導,現在國中小的教師,男女比例嚴重失調,有人提出要有"男性保障名額",不知道版主對這個議題有何看法,特別是在現在師資過剩,錄取率往往不到0.3%的情況下。

真的有那種實力,就不需要到處窮嚷嚷,說什麼命苦,不公平的。
看了大家那麼多討論
就有一個領悟!!!
就是結婚之前記得要簽結婚協議書
把事情都先白字黑字寫清楚,不要有問題才在那邊吵架、上法庭

另外...
我支持(1+1)除以2,這樣最公平啦
不過如果是個人負債(就是不是房貸之類的,還是應該要個人造業個人擔!!)
上班族四不一沒有: 不懂要問,不會要學,不爽要忍,不行要撐,沒有什麼事是做不到的。
如果是倒過來呢?
女性劈腿養小白臉搞外遇的也不在少數....
女人真的比較命苦嗎?
看情形吧.....
薩賓娜就沒有錯嗎?
未必...

anny1218 wrote:
我支持(1+1)除以2,這樣最公平啦
不過如果是個人負債(就是不是房貸之類的,還是應該要個人造業個人擔!!)


台灣男人許多人會負債,大部份是用在家庭上的。即使沒買房子。

因為男人好面子,若是連家都養不起的話,老婆跟著你會幸福嗎? 小孩也要養啊!

所以,台灣男人通常第一筆人生債務,就是因為結婚後無論什麼原因造成一時的現金週轉不靈,或是薪資與家計資金有缺口,所以不得不用借錢來彌補。

而卡奴之所以為卡奴,扣掉為了享受富裕的物質生活,有更多的情況是借錢來繳小孩的學費、借錢來用在家人的醫藥費上面。

而這時女方也知道什麼叫做"同甘共苦",不會去講風涼話說什麼各人的造業個人擔這種話。因為當地下錢莊上門來討債時,才不管是你本人借的還是老婆借的,通通算你是一家人。

所以,回應樓主的主題,若是財產廣義來說包括負債的話,那當然一人一半是很公平的。不然,假如男方用貸款買房子,為了愛老婆,所以房子登記在老婆名字下。但是卻離婚的話,這些沒有繳完的貸款還是要繳,銀行查封房子才不管你是老公借的還是老婆借的,都是一家人。

所以,不要小看另一半隨便去銀行借錢,若是真的關心您自已的權益的話,就要好好地顧好彼此的荷包,以免到時被銀行追討時,得付連帶責任。
離了婚便是兩個人了,各走各路兩不相欠,為甚麼還要把財產分兩半?不明白不明白不明白

中尉 wrote:
離了婚便是兩個人了,各走各路兩不相欠,為甚麼還要把財產分兩半?不明白不明白不明白


小孩子誰出錢照顧??
我覺得要看狀況吧,不能單純的只有男方附女方錢,女方也可附男方啊.......而且現在的女生,已經不像以前那麼單純了,還有兩方的相處狀況,如果只是一位的男附女,,....男來的叫"男女平等啊"..女人顧家幸苦,男人賺也是幸苦的~~
看了以上幾位大大的分享

小弟是覺得
不論是贊成與否
最恰當的就是做好婚前協議

例如說:
萬一因為發現不適合 兩人共有的財產該如何分配
萬一因為其中的一人出軌 那要如何處理
等等的

兩個人先溝通好婚後的生活方式 經營家庭的方式
當然也包含了萬一離婚後 財產該如何分配

我想
這樣是比較妥當
而且保障雙方的作法。
會讓結婚的人減少吧.
男生沒關係.女生就當老怪物了.
"這世界本來就是女人比較命苦" 這句話一開始就代表你的處境有問題
才會這樣說, 基本上這個社會還有很多女強人...衣食無缺甚至是公司裡的
高級階層,我想她們並不會說出這種話..

所以各位樓主辛苦了...大家只是在為一個立足點不平衡的議題在討論著
事實上..最後不會有結論的! 因為發出這言論的人一開始就沒有好好努力
自己的人生往上爬, 當然會說出:這世界本來就是女人比較命苦

大家辛苦了!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