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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萬的消費券?

吃飽撐著沒事做 wrote:
特例....一堆人會轟,政府說一套做一套

按照規局來走....又會有一堆人說,政府不通人情等等的

怎麼做都會得罪另一方的人啦.....這就是台灣人...(恕刪)

如果按照規矩作、還被轟很剛好

爛就爛在政府永遠沒肩膀、對的事情被幾個人幹兩句就縮回去

這種沒有魄力民粹的政府垮了算了!
禾申言舌 wrote:
如果按照規矩作、還被...(恕刪)

這點是沒錯

不過26樓27樓的文章,能顯示出"大部分"台灣人慣用的想法(小的是這樣認為)

江湖無蹤 wrote:
21萬的消費券, 不是21塊, 也不是210塊 ....

如果今天當事人換作是你我呢? 會不會也要求要個案處理?

小弟自命沒那麼清高, 如果真的可以換, 那當然是要爭取囉, 畢竟那也是一筆錢啊 ~~~...(恕刪)


+1
21萬不是小數目
是婦人配合消費卷政策開店的營業收入
裡面有50%以上甚至90%以上是婦人的成本

如果是個人手邊的消費卷沒用掉 政府自然不可再退還現金給他
另外消費卷在推行時 大部份是告訴你啥時領啥時要花完吧!(甚至還有延長賽)
至於店家收到的消費卷何時要兌現 ~~我想媒體的報導應該很少 一般人也不太會去注意
所以我的3萬多也可以兌換囉
太棒了太棒了
吃飽撐著沒事做 wrote:
這點是沒錯不過26樓...(恕刪)

所謂的民主政府、就是51%多數人定律

只要是超過51%人要的就是你要執行的

然後執行過程、就要忍受其他49%的抗議而不能退縮

這就是有魄力的民主政府!

反觀台灣的政府、都是少數幾%罵一罵

然後就罔顧其他多數人的權益

轉來轉去、亂無章法.......什麼顏色都一樣!

這次21萬消費券、明天200萬過期頭獎發票、後天2000萬過期支票......不搞垮你財政也搞死你名聲!
禾申言舌 wrote:
轉來轉去、亂無章法.......什麼顏色都一樣!

這就是台灣

說句難聽點的........能拿他怎辦??

A在台上做不好,B在台下狂叫,換B上台時,B卻照著A的作風來做,A也是在台下開始狂吠....惡性循環

歡迎來到台灣
我必須要說:就算會被罵不通人情,
該21萬還是不應該讓婦人兌領。

消費券的使用方式已經被宣傳的快爛了,
剛發消費券當時可說是撲天蓋地的宣傳,
如果這樣還可以用「不知道」、「不了解」帶過,
我很懷疑那人當時是否住在臺灣!
要個案考量不難,但麻煩的事此例一開,
影響不知有多廣,政府可要有點肩膀。
當時為了消費卷~還制定了一個條例
現在拿出來翻一下不就清楚了
那過期中獎的統一發票應該也可以領了吧.....
waynex5 wrote:
那過期中獎的統一發票應該也可以領了吧.....

如果是你拿去~~肯定不能領
你要先把過期中第一特獎的統一發票拿給那種窮苦人家
每個月領救濟金過日子+家裡只有老人和小孩+生重病無法工作+......
看起來越可憐拿到錢的機率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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