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飽撐著沒事做 wrote:特例....一堆人會轟,政府說一套做一套按照規局來走....又會有一堆人說,政府不通人情等等的怎麼做都會得罪另一方的人啦.....這就是台灣人...(恕刪) 如果按照規矩作、還被轟很剛好爛就爛在政府永遠沒肩膀、對的事情被幾個人幹兩句就縮回去這種沒有魄力民粹的政府垮了算了!
江湖無蹤 wrote:21萬的消費券, 不是21塊, 也不是210塊 ....如果今天當事人換作是你我呢? 會不會也要求要個案處理?小弟自命沒那麼清高, 如果真的可以換, 那當然是要爭取囉, 畢竟那也是一筆錢啊 ~~~...(恕刪) +121萬不是小數目是婦人配合消費卷政策開店的營業收入裡面有50%以上甚至90%以上是婦人的成本如果是個人手邊的消費卷沒用掉 政府自然不可再退還現金給他另外消費卷在推行時 大部份是告訴你啥時領啥時要花完吧!(甚至還有延長賽)至於店家收到的消費卷何時要兌現 ~~我想媒體的報導應該很少 一般人也不太會去注意
吃飽撐著沒事做 wrote:這點是沒錯不過26樓...(恕刪) 所謂的民主政府、就是51%多數人定律只要是超過51%人要的就是你要執行的然後執行過程、就要忍受其他49%的抗議而不能退縮這就是有魄力的民主政府!反觀台灣的政府、都是少數幾%罵一罵然後就罔顧其他多數人的權益轉來轉去、亂無章法.......什麼顏色都一樣!這次21萬消費券、明天200萬過期頭獎發票、後天2000萬過期支票......不搞垮你財政也搞死你名聲!
禾申言舌 wrote:轉來轉去、亂無章法.......什麼顏色都一樣! 這就是台灣說句難聽點的........能拿他怎辦??A在台上做不好,B在台下狂叫,換B上台時,B卻照著A的作風來做,A也是在台下開始狂吠....惡性循環歡迎來到台灣
我必須要說:就算會被罵不通人情,該21萬還是不應該讓婦人兌領。消費券的使用方式已經被宣傳的快爛了,剛發消費券當時可說是撲天蓋地的宣傳,如果這樣還可以用「不知道」、「不了解」帶過,我很懷疑那人當時是否住在臺灣!要個案考量不難,但麻煩的事此例一開,影響不知有多廣,政府可要有點肩膀。
waynex5 wrote:那過期中獎的統一發票應該也可以領了吧..... 如果是你拿去~~肯定不能領你要先把過期中第一特獎的統一發票拿給那種窮苦人家每個月領救濟金過日子+家裡只有老人和小孩+生重病無法工作+......看起來越可憐拿到錢的機率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