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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酒駕撞死人!酒精該課安全捐或健康捐了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加捐之後,喝酒的人少,喝酒的量少,發生率就會減少,大家也會更健健。
加捐是沒有用的,只是沒錢人喝少一點,有錢人一瓶上萬喝到翻,照樣開著雙B趴趴走。
樂透不是都有撥一些錢給健保嗎?健保還不是快倒了。強烈懷疑那些錢的流向!

要解決酒駕,還不如立法重一點來的有效。
酒駕抓到關一年,使人殘廢關十年,撞死人關到死,不得假釋。
《夏日大作戰》不過是一部卡通,竟也能如此感人。
陳凱俊 wrote:

政府應該用你做內閣的
稅收爆發性成長
只是苦了老百姓


我看的不是爆發性成長,
放任酒精無限制的毒害老百姓才是真苦了大家。
多少急慢性疾病是酒精誘發的?
多少社會失控的行為是因為太便宜的酒精引起的?
全民為什麼要負擔這些酒友造成的損失與成本?

陳凱俊 wrote:
如果加稅就可以防止酒駕
防止你說的意外
那抽菸的人應該都會消失了
反而有治標不治本的感覺
反而是政府稅收增加的方式而已


正本清源,從只能降低,不能杜絕。
這才是治本,因為從來不是用治本的方法去面對
健康的危害不提,
酒精中毒和長期酗酒,也是從小酌開始的,
香煙健康捐已見成效,長期來看是會降低抽煙人口。
酒精?只是不面對而已!

一有酒駕新聞,今天晚上相信喝酒的人一樣很多,
訓練有素的大量警察就來抓酒駕,這是治標。
然後呢?從開始酒駕是公共危險罪開始,
google一下酒駕,能找到多少?
有健康捐或安全捐,
甚至22k就業方案或替代役,也能投入預防。
別說22k,35k都可以,
這是高危險的犯罪預防工作,為什麼不能多付一點?
治標治本雙管齊下,能不降低危害嗎?
警察也有餘力去作更多犯罪偵防的工作。

一個爽字,多少人活在酒精危害下而不自知?
建議 酒後肇事至人於死 唯一死刑
酒後肇事令人受傷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不管怎樣~
課稅....是傷到我們老百姓~

那就...針對那些酒後肇事的事主下手~吧

加重刑罰
加重處罰大概也是悲劇已發生之時了...
喔,你說得對。
我只能說你這個建議不太好!

太過於自私!

喝酒不酒駕的人比酒駕的多吧!

一般人都很守法的…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多少社會失控的行為是因為太便宜的酒精引起的...(恕刪)

台灣的酒夠貴了,歐洲紅酒他們真的當水喝
一瓶一歐元比比皆是,照你理論他們應該每個人都爆肝吧
酒是兩面刃,適當飲用有益健康這已得到證實
你的理論就好像

高熱量食物導致肥胖-->肥胖導致浪費醫療資源--->對高熱量食物課健康捐-->食物變貴--->大家就少吃了??
這不是很荒謬嗎?應該是去宣導不要飲食過量,而不是隨意加稅
隨意加稅會侵害到適量飲食人的權益阿
在外喝酒加徵第三人責任險以及計乘車服務費如何?
畏權、畏權,大家都畏權~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酒駕是因為喝酒引起的,不是嗎?
怎麼是兩回事?...(恕刪)


本來就是兩回事...

要這你這麼說,不只喝酒的人要罰,舉凡賣酒的人發薪水給喝酒者的老闆對喝酒者不好導致他不得不借酒澆愁的人;喔,另外還有賣車的人製造車的人...等等一干人等也通通要入罪了...

何解?

因為如果沒有人賣酒,喝酒的人又哪來的酒可以喝呢?...

因為如果老闆不發薪水,喝酒的人又哪來的錢買酒喝呢?...

因為如果不是有人對喝酒者不好,喝酒的人又怎麼會喝酒呢?...

因為如果沒有人賣車,喝酒的人又哪來的車可以開呢?...

因為如果沒有人製造車,賣車的人又哪來的車可以賣呢?...


上面的推論很瞎,瞎到爆,是吧?

根據最最古早的犯罪條件論就會得到這麼瞎的結果;只是沒想到還有人是古早犯罪條件論的支持者......

========= ========= =========
另,個人偏見以為:酒駕根本與蓄意殺(傷)人無異!!!重罰剛好而已...

沒肇事?殺人罪也乏未遂犯啊...
FHK82133 wrote:
看來~~
贊成健康娟的應該是不喝酒的..
反對的應該是有喝酒的..


這不跟吸煙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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