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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大樓保全吵了一架

開版在意的不是燈可以開幾盞

而是那個保全的態度吧

把保全換掉吧
geoffery0628 wrote:
給當管委的一些意見嚕...(恕刪)


我們社區住戶來開會發1000現金喔
非房屋所有權人攜帶委託書的發500(就是來代替開會行使權利)
這樣只有6成不到的出席率
hap730914 wrote:
此住所的夜間保全態度我認為十分差勁

hap730914 wrote:
因為它的態度與口氣很差,我就下去跟他理論

hap730914 wrote:
理論過的過程它的態度讓我很不滿,我就說他的態度很差

hap730914 wrote:
今天重點不在違不違規,在於他的態度,保全業也算是服務業之一

hap730914 wrote:
這種耍流氓的態度的人適合幹保全業嗎?

hap730914 wrote:
希望貴公司秉著服務客戶為主的態度重視這件事情,


到底哪裡態度差???講得很籠統
都是你在不爽
話說從頭
為什麼要讓你爽呢?????
你只是租戶
他們只對你的房東(屋主)負責
但是大樓的規定你一樣要遵守

如果能撤底執行管委會的決議跟保護住戶安全
請黑道來當保全我都支持
裝感應的燈不就好了
有人靠近才亮

不過,租屋者,很難要求什麼吧
烏鴉2636 wrote:
到底哪裡態度差???講得很籠統
都是你在不爽
話說從頭
為什麼要讓你爽呢?????
你只是租戶
他們只對你的房東(屋主)負責
但是大樓的規定你一樣要遵守

住戶遵守規定是義務
但是....
管理的保全 態度也無需這樣
說難聽一點 只是 住戶請來看門的....
烏鴉2636 wrote:
如果能撤底執行管委會的決議跟保護住戶安全
請黑道來當保全我都支持

嗯....
那這國家也不用警察了.....
找黑道來就好.....
因為黑道應該 能比警察更可以貫徹 政府的政策.....
樓主應該向管委會反應,保全受雇於社區管委會,只是執行管委會的決議不是嗎。

岔個題,燈光只要夠就好,真的不需要「過亮」,燈火通明不但耗費能源,其實過度的燈光對人體健康也是種傷害,部分先進的國家已經開始意識到「光」對人的傷害,對照明器具的檢測越來越嚴格,室外公共空間的照明也逐步規定必需在一定的標準照度,此外燈光裝設的地點和高度都有所規範。

在台灣住都市的朋友,夜間應該常常受到路燈、廣告招牌燈、交通號誌燈等影響睡眠品質。 除此,燈光照射會抑制人體褪退黑激素的分泌,褪黑激素是人體很重要的保護性賀爾蒙,所以長時間暴露在燈光下絕非好事。 建議大家室內燈光盡量使用低色溫較柔和的燈光,睡眠時使用不透光窗簾以阻絕光害,更重要的是減少熬夜的機率。
租屋的就鼻子摸摸囉
大樓規定那是多數人定義出來的, 亮不亮暗不暗也不是你決定的
我連自己花幾百萬買的房子, 還不是都得照管委會決定的規則來做

現在這種社區大樓就是這樣...
以前我租新店捷運共構的大樓~七張站
十點過後燈也是都關閉到只剩微微的光線
住戶還真的不能擅自去動燈光喔...是會被罰錢的....
https://jin.tw
樓主 願意 負擔 多開燈 所多開銷的電費??

保全開你單 是正常的

因為 你自己白目

真要說區委不好

你可以自己跳出來選區委

個人在此文章 所先認知到的

只有 樓主自己 找人吵架而已

hap730914 wrote:
實在"有夠不爽"昨天...(恕刪)


感覺好屌的管委會啊

感覺好屌的保全啊

住戶的地位真低下啊

這如果發生在我身上@@!

我非搞個雞飛狗跳不可,管委會重選,保全換一家

chanmingtao wrote:
感覺好屌的管委會啊感...(恕刪)


有時候
一個住戶是難以變動現況的....
因為多數的住戶沒被惹到..也懶的管事情
你想重選, 只要住戶出席率一直不夠, 你連管委會議都開不成
我住在只有七十幾戶的社區大樓
連對講機要不要修這種問題都要千請萬請求大家來開會, 搞了兩三個月才搞定...
https://jin.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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