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呦!我看很多人誤會我的意思了喔!當天我是開車,而車子停在門口沒錯(可是是畫白線的之外我確定這是能出入的喔!)當天我也是笑笑的走過去,他竟然大罵還說要砸車真的是欺人太甚,如果我是壯漢她還會如此嗎?????另外我還去問了一下他的鄰居(剛好有認識的) 說他這人當30年鄰居大家都離得遠遠的.........
這已經是常識了...出門在外..停車最好別擋住人家出入口..尤其是別擋死..台北以外的地方..很多人直接把汽車停在家裡..另外..白線不代表可以停車...白線只是告訴你..那是車道邊緣!如果你的車身在車道上..一樣是違法的!!
kivi1226 wrote:今天學舞導把我可愛的...(恕刪) 請問你有留下移車的電話? 很多時候是有車要進出 找不到人你這樣給人家停個一小時 也許沒留下任何電話 來開車時連一句不好意思 我想你也都沒說被人罵剛好
jcpapa wrote:如果當時心生恐懼的話可以打110告他恐嚇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要這樣做的話,要怎麼舉證致生危害於安全者這段話?!~
kivi1226 wrote:當天我是開車,而車子停在門口沒錯(可是是畫白線的之外我確定這是能出入的喔!)...(恕刪) 這跟樓主的情形也許不一樣 -- 或者應該說是根本不一樣...不過以我遇到過的情況來說...我家門前也是白線,別人也是停在白線外,停的位置也剛好可以讓人自由出入...可是!喵的咧,我的機車被他這樣一停就完全出不去了是怎樣?!馬路的確是公有地,但是要擋住別人家門口時打聲招呼應該不難做到吧?~
這不是惡勢力,是樓主您侵入人家的地盤,在門口前停車,讓那戶人心情不爽而已。「這人當30年鄰居大家都離得遠遠的」這句話樓主實在不用加,如對方有錯,又有實証,網友自然相挺。這句話只是證明,此人比較孤僻而已,但不能真正代表就是惡人,且鄰人之言也未必真正的瞭解那戶家的主人,鄰人之言未必能全信。希望樓主消消氣,得饒人處且饒人,把地址消除吧,這種小事,何必鬧成大事。附註:我不住台中太原路,亦不是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