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小山。 wrote:
好有創意,我加入聯署...(恕刪)
連署者得先附上自我頭貼像數枚耶

這是樓主剛剛立下的規矩
nono990 wrote:嘿嘿~一樣有趕上流行,又不會和人穿制服!酷吧?
為什麼這篇沒有被合併到黑人的合併主題中?
Aquila wrote:這個蔣站長早就有在規劃了,只是…不知道怎麼的,又沒了下文~
敦請站方把已經變質的黑名單功能去掉就好了。
goodversion wrote:大哥,你離題了,這樣會被合併文章的…
那我要支持黑人
希望他下次賣一萬塊的水,捐10塊就好了
JasonQ wrote:閣下什麼時候當警政署長啊?
神探 --> 探長 --> 警司....?
會升官發財就好....
伊拉莎伊瑪斯 wrote:大哥這樣聊下去,恐怕就不只被合併文章而已了…
難道巧克力棒跟起士條這樣好吃嗎....
台灣還有士林大香腸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