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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臺北市過馬路有點不習慣說...

你撞到闖紅燈的行人都不見得沒事了
更何況是綠燈
多忍耐一下吧

有次遇到一個硬要闖紅燈的行人
眼看不按喇叭就會撞上她
經過她的時候還被她白眼

這年頭馬路上行人最大
管你紅燈還是綠燈
騎車開車的
就認了吧
按喇叭只是印證一句話
會叫的狗不會咬人
開車是在考驗耐性,
沒有耐性就不適合開車,
尤其是在台北.

近幾年,
右轉車禮讓行人推行的還不錯,
機車就還需要加強.

我當行人過馬路時,
若遇到車子在等我過,
我通常會快走或小跑步通過.
無所事事吃飽睡 wrote:
常常照規矩走但是行人...(恕刪)


對呀! 這種逛大街東張西望的人真的不少!!
Viking111 wrote:
逛大街東張西望的人真的不少!!(恕刪)


這也是真的,在馬路上照常不看路就直接過馬路了~不知哪來的膽子,好"勇敢"啊!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尤其是國高中生最討厭...
一群人就慢慢走

我都不知道斑馬線是用來慢慢逛的耶

自己走路只要看到有車子要轉彎,一定是加速通過再跟讓我先走的車主點個頭
方便別人也方便自己


汽機車駕駛被規範綁的死死的,
違規警察抓不勝抓,
數量比較少的駕駛違規都這麼多,
數量佔大多數的行人有違規或是不洽當的行為也是很正常。

這就是台灣人民的素質。
行人指責駕駛,
駕駛指責其他駕駛跟行人。

個人認為行人要有最大路權原因是,
不論汽機車,
都有可能會變成殺人工具!

每個人都會是行人,
但是不是每個人都會是汽機車駕駛。
路權應該是行人最大對所有人最有好處,
行人路權也不是沒被規範。

禮讓行人是沒有錯但是

交通大隊中隊長李新烟:「不管行人是闖紅燈,這個沒有照號誌來行走,汽機車到行人穿越道,發現有行人,就按照規定,必須要禮讓。

這這這.....................不會有點
禮讓行人是沒有錯但是

交通大隊中隊長李新烟:「不管行人是闖紅燈,這個沒有照號誌來行走,汽機車到行人穿越道,發現有行人,就按照規定,必須要禮讓。

這這這.....................不會有點

有人曾提出一個觀點,
行人違規是錯誤的,
但是這樣的違規汽機車不能去衝撞這種行為逞罰他。
即使他違規但罪不致死(或是傷)!

駕駛要爭取的政府抓違規行人吧!
以前也曾經雷厲風行抓過很多次不是嗎?

很多人都會認為自己是優良駕駛,
不見得其他人也是,
自己當行人不違規,
其他人不見得也是。

若是有造成死傷跟塞車的機率,
權衡之下如果比較有人性的人會選擇塞車。
前天就在金山仁愛路口..一名女子走到一半了...被一名仁愛左轉金山的駕駛側撞了..速度不快...但是被撞的女子在天空轉體一圈半落地...嚇人..........當日就宣佈要強力取締未禮讓行人...............
這裡真危險!!妳在裡面自衛,我在外面守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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