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回應有的沒有的,
被搞破壞的內奸弄到大樓離題,
後面的藏鏡人就有理由砍樓了勒.....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01不是號稱普遍級,...(恕刪)
vandw wrote:
若您為未滿十八歲,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Mobile01」。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Mobile01」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Mobile01」線上購物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