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400 wrote:
這事會被拿來說,只是...(恕刪)
這是那門子的論調阿...跟本瞧不起西施嘛!!
身為男警察,看到清涼辣妹買檳榔,難到不會想要請女警來處理嗎?
如果今天換成檳榔恐龍...警察是不是"歐一歐一"騎過去了!!
不要把"'執法"兩個字合法化...知法者,熟法之漏洞者也!!
公務人員3%打丙要get out...
司法警務人員那就6%囉...fire!!
水果日報,把那女生的背景公佈出來,那是不是也該公佈那景察的背景阿!! 讓我們知道他是那個高中職畢業的阿...才公正嘛!!
抓捕頭砍妖人
欺不如竊, 竊不如偷, 偷不如A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