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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九巴掌事件的淺見


剛看這新聞時,
也覺得這老師太離譜了吧打成這樣
再深入看
原來這小孩子也有很大的問題
校園凌霸王吔...

其實老師還是有不對啦,
下手真的太重了
只是我有點同情老師吔...
現在這種學生越來越多
而且碰不得,
每個都是王子公主的
發什麼事情, 都是別人的錯
家長也盲目的護子

我有個表弟從小志願當老師
唸到清大研究所
後來在竹科裡的小學實習過一陣子
然後~~
就放棄了他從小到大的願望
他說實習心得只有三個字: 會氣死
新手媽咪,Bonnie加油!!Go!!!
rogerkuo2001.tw wrote:
美國小孩不僅不能打,還不能罰站,只能罰坐,...(恕刪)


2009-9-26的新聞報導

美國自稱是國際社會尊重人權的“榜樣”,然而這個“榜樣”的50個州中有21個州是允許體罰的。這21個州在法律上保護教育工作者對學生進行體罰的合法性,而對學生體罰最常見的方式是用木板打學生的屁股。在2007學年,美國共有22.3萬名中小學生遭受到體罰。

  根據法院判例,美國可以因為學生的以下幾方面行為對其進行體罰:毆打教師、把下流作品和圖片帶到學校、罵人、爭吵和打架以及侮辱教師(包括校內外)等。

  法院認為“教師具有至高無上的家長地位”,可以對學生體罰,但是,體罰的理由必須是與教育有關的問題,在與教育無關的個人問題上,不能對學生進行體罰,如,不能因為意見不同而打學生等。體罰是否合理的標准要考慮到許多方面,如學生所犯錯誤的性質、程度,學生的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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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禁體罰又開禁

  英國雖然在1989年通過法律禁止在公立學校體罰學生,兩年后擴大到私立學校,1998年又擴大到校外,家長也不得體罰學生,但2001年11月有40多所學校的教師和一些家長聯合向高等法院提出請求,要求恢復體罰,他們認為:禁止體罰使學校紀律下降,而且體罰是符合《聖經》要求的。

  於是,從2006年4月開始,英國頒布了《2006年教育與督學法》,使英國教師有了懲戒不規矩學生的法定權力。新法生效后,教師獲得在學校使用身體武力阻止學生打架的權力,以及不經家長許可對學生實施放學后或周末留校的處罰。
不用蒐集七龍珠,健達出奇蛋,一次滿足你三個願望
kevin^^ wrote:
2009-9-26的...(恕刪)


要跟著國際潮流走?
吉拉迪說:「人總會有失控的時候,又不是任天堂電玩的搖桿,方向按哪一邊,球就會往那飛!」

rogerkuo2001.tw wrote:
現在小孩不好教是事實,但教育是老師的責任!
現在有那麼多的流浪老師,你沒法處理,那換人好了,後面排隊等當老師的多的是!


換人難道就能解決問題?
上課起來走來走去,到處講話,老師制止他他也不聽,你也不能體罰他,家長也不想管
換上在後面排隊當老師的人就能解決?

我倒是很想知道人本基金會如何解決這種困境。

h-c-c wrote:
處罰的方式有很多.....(恕刪)

我比較想知道
除了體罰以外
還有什麼方式
可以導正行為嚴重偏差的小孩....
但沒有想到,為什麼老師會打人、為什麼班上30個同學,有25個同學家長去支持老師???????????????
會打9個耳光,確實是一時情緒失控,但也是長時間累積下來的。?????????????????????
掀裙子、摸雞雞、打人,從小一帶到小二,應該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如果 真是這樣,,這小孩真是有問題,,有生沒教,,
晴空羽 wrote:
要跟著國際潮流走?...(恕刪)

不是,他只是要指正rogerkuo2001.tw大大所遇到的美國狀況,已經與現在的狀況不同了!!
就算美國還是這樣,但這裡是台灣!!
01這裡很多人都很喜歡說,如果在美國或外國.....就是...怎樣怎樣.....
但都沒想到,這裡是台灣!!
晴空羽 wrote:
要跟著國際潮流走?...(恕刪)


沒有
是上面有說美國不體罰
我舉例而已
不用蒐集七龍珠,健達出奇蛋,一次滿足你三個願望
適度的體罰我個人是贊成的。
可是以個案來說,這個老師出手真是太重了,很明顯在動手當然已經有點失去理智了,老師的情緒管理出現問題,建議要尋求專業心理輔導。
h-c-c wrote:
當然不算體罰啊!你說...(恕刪)


當老師的有受過專業課程.學校也有輔導機制.知道怎麼處理問題學生<<<學校的輔導室形同虛設
並不是每一間學校都配有一名具有正式資格的輔導老師,所以你以為的機制其實並不成立

小學多的是問題兒童,而問題兒童有些多半伴隨問題家庭
真的有學生不願接受罰站,跑操場,甚至頂老師嘴的
而這種學生有的也會故意去惹別的同學,請問,該怎麼辦??
不是一句學校有機制就可以解決的

對孩子,的確不見得要體罰,體罰只是一種手段,可視為當所有方法都無效後的手段
如果事事講求人權,那麼那些被欺負的孩子的人權在哪裡

我也很想講,以後我不小心犯了法,為什麼我要被關,被監禁
難道小時候要顧及心靈發展,長大後就不用嗎??
我可以偷人家東西不用被告嗎??
因為小時候老師頂多也只是很好心的告訴我
然後我只要哭一哭就沒事了啊

為什麼長大後卻不行呢??長大後工作沒做好,老闆為什麼要罵我呢
我小時候功課沒寫老師也不會對我大罵啊

難道大家要在十幾年後看到我們未來的主人翁有這樣的認知,無法負起責任嗎

臺灣的教育已經腐敗不堪了
那些現在不用念書的,或不用教書的,只會一昧的反對,對國家並沒有任何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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