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向人 wrote:
我不怪你,而且我要送你那隻雞
可否看在我女性友人是妳同校校友的份上,放過我吧



乖,作業寫完就趕快去睡覺了.
ArvinWang wrote:
法律訂的很清楚不然法...(恕刪)
小王hello wrote:
我在想,一個小二男生為何想掀女生裙子??摸女生妹妹那裡??
小朋友其實都是天真的,喜歡模仿大人,所謂有樣學樣。
被打家長在請在野黨議員出面怒罵討公道要賠償時,有沒有想過要回答這個問題!!
日晴光 wrot
二十多位家長,使用無形的暴力來抵制這位才國小的學童
這樣會不會太超過,換成今天是他們的子女,試問做何感想?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