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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剝奪死囚生命權 廢死聯盟再提釋憲

去跟閻王說吧!!!

殺~殺~殺~~!!!

44人全殺我捐1個月薪水做公益~~!!!!
ccl5988 wrote:
時代在進步
是有刑罰可以代替死刑的
歐美各國為何會漸漸廢死
難不成他們都不重視被害者的人權
只重視加害者?
為什麼人家的百姓就能接受?
他們是白癡?
...(恕刪)


是不是白癡我不知道
也沒興趣
他們可以忍受一天到晚有人腦袋中槍
不代表台灣人也可以
台灣是個嚴格管控槍支的地方
結果也是一天到晚有人中槍
還是那句話

那些人幹麻保護死刑犯的人權?

因為死的不是他/她們的家人、朋友、親屬

再言重點,因為死的、被虐殺的、被強暴的不是他/她自己,當然可以大言不慚的說要保護死刑犯的人權

若是今天那些死刑犯把那些人權團題成員全家人通通虐殺殺死,我就不信他/她們還能大聲說要保護死刑犯的人權

建議,把這些人跟死刑犯關在一起一個月,我看他們還想不想保護死刑犯的人權

敢作就要敢擔,今天取人性命,就有GUTS點,該面對死刑就要面對

所有犯人打從進監那天就已經被撥奪人身自由權了,還談何人權?真是笑話

我聽不到.假裝看不到.妳選擇了換邊依靠
為了死刑犯作努力.....
只有在台灣才看的到這種奇特現象嗎

喔喔

真難過
不殺誰要養?

人權團體嗎?

全都只出一張嘴,自以為正義使者

那些敗類關在牢裡吃的飯還不是花我們繳稅的錢

林北的錢寧願拿去給沒飯吃的小朋友用

也不爽拿去養那些殺人犯...去你的人權團體...

該進步的是司法制度.
死刑是嚇阻罪犯加害被害人致死的最後一道法律.
不作姦犯科的人,何懼死刑存廢與否?

廢死聯盟的人配稱為"人權團體"嗎?
你們可以保證被害人絕對不被殺死嗎?
真是愛說笑.
隨便啦
想辦法弄兩支槍,爽的時候放冷槍
不爽拿去學校掃射一番,也不會判死刑
這才是世界潮流,懂嗎??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要繳稅了

他*的

想到我繳的稅,有一些要養這些死人渣


火都起來了


ccl5988 wrote:
台灣是個嚴格管控槍支...(恕刪)


台灣一天幾個人中槍?

這是某一年米國的統計
平均每天:
•300 people in America are shot or killed with a gun.
◦85 people die from gun violence, 35 of them murdered.
◦215 people are shot, but survive their gun injuries.
•67 children and teens are shot or killed with a gun.
◦9 children and teens die from gun violence.
◦57 children and teens are shot, but survive their gun inju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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