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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理性與寬恕

唉~讓婦人之仁者當法務部長這個位子就是個錯誤!
總之讓下得了手的人來!
我得將我的一生奉獻給科學!!!
 廿三年前,她在街頭,為墮入風塵的雛妓請命;十八年前,她為日漸凋零的慰安婦阿嬤奔走,請求補償並還原歷史的真相和公道;一九九六年,她與前監察院長陳履安搭檔競選正副總統落選後,淡出政壇,卻沒淡出她熱愛的社會運動;九二一大地震後,她長期投入救災復建;二○○四年出任三一九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委員,儘管真調會的調查報告,迄今沒能獲得「官方」的認可;二○○八年,馬英九就任總統後,她在眾人驚訝聲中出任法務部長。她,就是為廢死刑理念辭官的王清峰。

 做為長期為弱勢奔走請命的人權律師,王清峰廢死刑的立場毋庸置疑,這個立場馬總統在任命她的時候,即心知肚明。只是,大家都知道「廢死」不論在國際或台灣社會,都是爭議性極強的議題,絕非一時半刻能達成。只不過馬總統大概怎麼都沒想到,她會做出寧願為死刑犯下地獄的表白,逼得馬總統不得不快刀斬亂麻地同意王清峰的口頭請辭。

 台灣自從二○○六年,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簽下兩件執行死刑案之後,就沒有再執行任何一件死刑定讞案,何以如此?很簡單,因為前總統陳水扁直接交待施茂林,國際間對死刑議題極度關切,能不執行就不要執行,施茂林從法律程序找到拖延之道:逐一檢查個案,能聲請釋憲者就提釋憲案,能提非常上訴者就提非常上訴;在馬政府上台前,累積未執行的死刑就有廿八件。

 換言之,「廢死」短期內做不到,但「緩死」已近乎成為大家心照不宣的默契,只能做不能說。然而,這麼多年來,即使唯一死刑的法律條文修正不少,但仍保留了「死刑」,不論是檢察官起訴或法官判刑,都不可能完全避免死刑的可能,畢竟法律是檢調司法辦案和判案的準據,即使「緩死」都得找到合乎法令的理由。

 《時報周刊》規畫死刑存廢專題,特別進入監所深入訪談五位定讞死刑犯,幾乎眾口一詞希望、甚至要求早日執行,與其不知道有沒有明天,他們寧可此刻就為自己罪惡的人生畫下句點。累計迄今四十四位未執刑的死囚,在這兩年間,曾經上書監察院要求儘速執行,監察院甚至調查並考慮是否為法務部不執行死刑提出糾彈案;這些死囚也曾直接上書王清峰,懇求部長給他們一個痛快。王清峰親自走訪這些死囚和其家屬,想了解為什麼他們寧可求死不願生。

 經過這些過程,她才開始構思如何在配套完整,並待社會氣候成熟後,逐步落實廢死理念。比方說,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受刑人獄中工作所得提撥作為被害人補償基金等等。她非常清楚,從廿年前第一樁聲請釋憲案開始,「廢死」其實只走了一小步,欲其完成非五年、十年不能畢其功。

 即使這麼清楚,她卻還是無法按捺宣揚其理念的激動心緒,她把專文上網、發布給媒體、在立法院分送給部會首長、甚至她還在行政院會臨時動議誦讀這篇專文,讓閣員與閣揆瞠目結舌,不知如何是好。即使如此,都不是讓王清峰求仁得仁的關鍵,最重要的是,她在面對被害人家屬的嚴厲批判、媒體的詰問,竟哽咽說出願代替這些死刑犯被執行、願為死刑犯自新的機會下地獄。

 王清峰「寧入地獄以渡人」的胸懷,卻激怒社會集體情緒,人間有淚,王清峰的淚為什麼不為被害人流?有過喪女至痛、堅決反廢死的藝人白冰冰直斥王的慈悲給錯了人!

 如果王清峰只是一介推動廢死的社會運動者、人權律師,她的立場和言論,都是個人理念的宣示;如果她只是其他機關首長,這把火還不會直接燒到她身上;然而,當她是必須簽署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就必須在個人與職務間,找到衡平的出口。這其實一點也不難,就像她是三一九真調會委員,但並沒有因為出任法務部長,強勢翻轉當年官方版本的調查結果。她會在廢刑議題上栽跟頭,只能說為官二年,她還是改不掉骨子裡做為社會運動者的真性情。堅持理念,請辭獲准,只能說是求仁得仁;離開官場,還她一個自在本我的王清峰,對她、對政府、對社會,或許是最好也是唯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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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從20多年前就再為她理念中的人權在奮鬥
你們誰做得到
不論她的觀念或做法符不符合你的想法以及她的身分
有必要罵成這樣嗎
還殺了ta.勒
體制外的抗爭努力只能換來政府一點一點的施捨
真的進入體制內才發現壓力重重
楊志良為理念辭官換來一堆掌聲
廢除死刑這事我持保留態度
但我要給王清峰鼓勵希望她繼續的理念奮鬥







寫得蠻漂亮的又如何
二年內自己也沒推動癈死
只會去愛的抱抱受刑人
然後去送便當
真那麼閒就早點推動
配套?反死刑聯盟也不只成立二年而已
我看不出什麼配套
就提個終生監禁
監禁前也得先解決資金來源
本國國民不想付錢給死刑犯
在獄中看電視吃水果
不爽就插輕刑的頭
整天一直在那配套配套的
多年來也搞不出什麼
人權律師也著重在死刑犯不死而已
所說可能的誤判
卻一直沒努力去找證據


王聖人推動20多年
日本也有個人權律師
也幫死刑犯打了10多年官司
不過後來打光市母子姦殺案時
和其它人權律師不合
就踢人出去
加上奇怪的理由
反而送死刑犯提早上死刑台


人權和癈死不能說一定錯
但太過於偏執
加上整天只會嘴炮
硬要把自己理念強加在別人身上
使得大家更多的反彈


ps:希望44死刑犯半年內全部槍決
別在托台錢了

ps:我出生懂事就讚成死刑了
我奮鬥快30年了
啥~你說我沒動作?
癈話~死刑條文還在啊
請加入反癈死聯盟


況且聽到她說為被害人做了多少事
沒提出一下來聽聽
71條人命家屬她幫做了什麼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還是只著重在一些金錢賠償
那30多條法律不如別定

刑法刑事訴訟法
也沒看到她做什麼努力
整天上電視嘴炮而已

不簽死刑令
就不敢接法務部長
不然就接的第一天就說明了
怎等到立委炮轟時
才在那理性和寬恕~~~~


罵她又沒差
因為就算殺了她和家人
她也會寬恕的

而且她告我時
我會說:我錯了
不過也得告得成
klaussshoestring wrote:
上面的,有誰會因為沒...(恕刪)


有的,還記得徐姓少年和許姓少年姦殺女生的案子嗎?

報載:"徐志皓毫無悔意甚至還當著所有人面前伸長了舌頭做出鬼臉,
在法庭上他大聲嗆法官人死了就死了,大不了賠錢,
一審法官判他死刑,延長他的羈押期限,回到看守所內,
竟然還跟母親說法官的態度機車的要命,要能再殺人,我第一個就殺他。 "

...閣下...以為如何?

我是反對台灣有死刑的。

有一次機緣,見到一位我非常敬重,已退休的最高法院法官。我們聊天她和我說,年輕的時候經驗不足,到了有一定年齡後回頭想一想一件當初判死刑也執行的案件。她才發現當初判錯,是冤案。但是有什麼用?人已經執行完畢。

所以她認為司法的判決應該要慈悲。司法人員要有同理心。

這位最高法院法官承認她有殺錯人。但是我認為她是少數我見到非常有智慧的人。但是就連她都會犯這樣的錯誤,難道其他檢察官、法官不會犯錯、誤判嗎?當然會。

後來我就這一個問題,問有緣認識的退休檢察官,他說,他不贊成台灣有死刑(說話真的是法律人,非常的精準);

因為他說,台灣司法人員的素質,完全沒有辦法保證沒有冤獄。警察、檢察官、法官若是心術不正;陷害、栽贓、誤判、錯判、亂判的情況其實非常多。更不用說設計、栽贓證據的例子也都有。

但是我們的媒體朋友因為和司法官保持良好關係,所以只有極端少數被報導出來。

這樣的司法人員的素質,是我們國人所不甚了解。

其實一般人對於司法官的信任度從司法院公布的報告或是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單位的報告可以略知一二。
事實上人民不信任司法判決。

但是碰到了死刑的議題,絕大多數的人卻又贊成死刑。

我認為多數的人,沒有把兩個問題的因果關係仔細的好好想清楚。

或是某些人,寧願賦予充滿缺陷的司法一個強大的武器(死刑),也不敢拋棄死刑。這反應人們對於犯罪的恐懼、厭惡。

我認為王部長是非常勇敢的人。但是遇到了這麼重要的問題卻沒有審慎評估她的反應。說真的,我個人是感到相當的惋惜。畢竟這麼大的議題應該要好好、慢慢的告訴大家事情的爭點。但是我覺得她這樣的作法可能是有一點點衝動。

加上她沒有明白的點出:台灣有冤獄!
她不願意這樣做也是因為不想要得罪法院、檢察署的人。
台灣不像是美國,美國司法部至少還敢找學者研究一定時期內冤獄的比例。

台灣根本就不敢.....

若是看看林安順案、蘇建和案、陸正案;您就會看到台灣真的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司法官的態度是: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上次還有某大食品工廠的小開,從越南進口一貨櫃的毒品,被抓到,人家幾公斤就死刑了。
他老大走私的單位都可以用噸來計算,到了二審居然說「有悔意」而被判無期徒刑(繼續上訴中)

所以: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美國做過調查,絕大多數死刑犯都是社會邊緣人(沒錢、沒關係、沒資源)

我相信台灣也不例外。

說到死刑的誤判機率低?請問數字哪裡來的?司法官私底下都說很多...
只是台灣政府不敢研究..所以不要太鐵齒。

而且,有冤獄、有枉死。請問您願意當那一個嗎?或是你想要你的家人、親朋好友當那一個被誤判、枉死的「倒楣鬼」嗎?
電腦狂!四核心Desktop + Dell XPS + Fujitsu P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法務部長以「理性與寬恕」撰文,希望暫停執行死刑,

她強調: 死刑的存在,不但沒有遏阻犯罪的作用,反而使人民有殘忍化的不良後果。她呼籲,希望有朝一日當人家問到台灣還有死刑嗎?我們可以驕傲的說:這個美麗的島沒死刑!..(恕刪)

她怎麼不繼續說 :超速照相的存在,不但沒有遏阻超速的作用,反而使人民有損耗煞車, 耗能增碳的不良後果。她呼籲,希望有朝一日當人家問到台灣還有速限嗎?我們可以驕傲的說:這個美麗的島沒速限!. German autobahn in Taiwan!

她繼續說 :紅綠燈的存在,不但沒有控管人車通行的作用,反而使人車擔心闖紅燈搶黃燈的不良後果。她呼籲,希望有朝一日當人家問到台灣還有交通規則嗎?我們可以驕傲的說:這個美麗的島沒有任何交通法規!. Complete freedom in Taiwan!

j889 wrote:
我是反對台灣有死刑的。

有一次機緣,見到一位我非常敬重,已退休的最高法院法官。我們聊天她和我說,年輕的時候經驗不足,到了有一定年齡後回頭想一想一件當初判死刑也執行的案件。她才發現當初判錯,是冤案。但是有什麼用?人已經執行完畢。

所以她認為司法的判決應該要慈悲。司法人員要有同理心。

這位最高法院法官承認她有殺錯人。但是我認為她是少數我見到非常有智慧的人。但是就連她都會犯這樣的錯誤,難道其他檢察官、法官不會犯錯、誤判嗎?當然會。

後來我就這一個問題,問有緣認識的退休檢察官,他說,他不贊成台灣有死刑(說話真的是法律人,非常的精準);

因為他說,台灣司法人員的素質,完全沒有辦法保證沒有冤獄。警察、檢察官、法官若是心術不正;陷害、栽贓、誤判、錯判、亂判的情況其實非常多。更不用說設計、栽贓證據的例子也都有。

但是我們的媒體朋友因為和司法官保持良好關係,所以只有極端少數被報導出來。

這樣的司法人員的素質,是我們國人所不甚了解。

其實一般人對於司法官的信任度從司法院公布的報告或是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單位的報告可以略知一二。
事實上人民不信任司法判決。

但是碰到了死刑的議題,絕大多數的人卻又贊成死刑。

我認為多數的人,沒有把兩個問題的因果關係仔細的好好想清楚。

或是某些人,寧願賦予充滿缺陷的司法一個強大的武器(死刑),也不敢拋棄死刑。這反應人們對於犯罪的恐懼、厭惡。

我認為王部長是非常勇敢的人。但是遇到了這麼重要的問題卻沒有審慎評估她的反應。說真的,我個人是感到相當的惋惜。畢竟這麼大的議題應該要好好、慢慢的告訴大家事情的爭點。但是我覺得她這樣的作法可能是有一點點衝動。

加上她沒有明白的點出:台灣有冤獄!
她不願意這樣做也是因為不想要得罪法院、檢察署的人。
台灣不像是美國,美國司法部至少還敢找學者研究一定時期內冤獄的比例。

台灣根本就不敢.....

若是看看林安順案、蘇建和案、陸正案;您就會看到台灣真的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司法官的態度是: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上次還有某大食品工廠的小開,從越南進口一貨櫃的毒品,被抓到,人家幾公斤就死刑了。
他老大走私的單位都可以用噸來計算,到了二審居然說「有悔意」而被判無期徒刑(繼續上訴中)

所以: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美國做過調查,絕大多數死刑犯都是社會邊緣人(沒錢、沒關係、沒資源)

我相信台灣也不例外。

說到死刑的誤判機率低?請問數字哪裡來的?司法官私底下都說很多...
只是台灣政府不敢研究..所以不要太鐵齒。

而且,有冤獄、有枉死。請問您願意當那一個嗎?或是你想要你的家人、親朋好友當那一個被誤判、枉死的「倒楣鬼」嗎?


看了您的文章,老實說,我有一點小感動....,真的,因為我覺得你是真性情流露的在和大家交流你對廢死的看法,和之前許多來和大家針鋒相對,講一些讓人諦笑皆非理論的廢死支持者感覺差很多,我支持你多講一些,只要你有道理,我們會願意聽聽的。

但是我個人還是不覺得光因為有誤判就是足夠廢除死刑的理由,您說那一個法官發現自己誤判之後,不知道他事後有做了什麼對誤判的人犯公平的補贘嗎?如果他也沒有就只是默默埋藏在心裏......然後要大家廢死刑,那這樣的法官如何叫大家要相信他的話呢?

現在大家知道的這44個死犯是不是誤判呢?如果兇手不是他們,那被害人到底是誰殺的呢?台灣的司法素質如你所說的這麼差,那到底人民還要相信法律嗎?如果人民不相信法律了,有沒有死刑已經不重要了,待死刑一廢除,制裁,到時人民可以自己來,這是法官們想看到的結果嗎?

j889 wrote:
台灣司法人員的素質,完全沒有辦法保證沒有冤獄。警察、檢察官、法官若是心術不正;陷害、栽贓、誤判、錯判、亂判的情況其實非常多。更不用說設計、栽贓證據的例子也都有。


我們不是更應該把養龐大死刑犯的錢拿來好好的教育出更多不會誤判的檢察官、法官和檢調人員,把錢用在建立慎選法官的優良教育系統比較好嗎?貪心才會讓人有私心對嗎?

(避免管理員再度併文,故引全文)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小拔兔 wrote:
看了您的文章,老實說,我有一點小感動....,真的,因為我覺得你是真性情流露的在和大家交流你對廢死的看法,和之前許多來和大家針鋒相對,講一些讓人諦皆非理論的廢死支持者感覺差很多,我支持你多講一些,只要你有道理,我們會願意聽聽的。

但是我個人還是不覺得光因為有誤判就是足夠廢除死刑的理由,您說那一個法官發現自己誤判之後,不知道他事後有做了什麼對誤判的人犯公平的補贘嗎?如果他也沒有就只是默默埋藏在心裏......然後要大家廢死刑,那這樣的法官如何叫大家要相信他的話呢?

現在大家知道的這44個死犯是不是誤判呢?如果兇手不是他們,那被害人到底是誰殺的呢?台灣的司法素質如你所說的這麼差,那到底人民還要相信法律嗎?如果人民不相信法律了,有沒有死刑已經不重要了,待死刑一廢除,制裁,到時人民可以自己來,這是法官們想看到的結果嗎?

我們不是更應該把養龐大死刑犯的錢拿來好好的教育出更多不會誤判的檢察官、法官和檢調人員,把錢用在建立慎選法官的優良教育系統比較好嗎?貪心才會讓人有私心對嗎?

(避免管理員再度併文,故引全文)

因為司法系統是一隻不受控制的怪獸. 偵查不公開是一回事, 偵查完畢之後還是不公開. 甚至執行完畢之後仍然不公開... 所謂的完全的權力帶來完全的腐敗 (e.g. 秘密證人還真是借刀殺人的利器, 再加上無須證據的自由心證 ... 還能有什麼品質可以要求!?). 尤其是警檢法都是自我監督的封閉系統(誰來審判法官/檢察官? 誰來逮捕警察?), 自然容易形成官官相護. 其實這些單位更應該公開被民眾監督公評.
wkh2006 wrote:

有的,還記得徐姓少年和許姓少年姦殺女生的案子嗎?

報載:"徐志皓毫無悔意甚至還當著所有人面前伸長了舌頭做出鬼臉,
在法庭上他大聲嗆法官人死了就死了,大不了賠錢,
一審法官判他死刑,延長他的羈押期限,回到看守所內,
竟然還跟母親說法官的態度機車的要命,要能再殺人,我第一個就殺他。 "

...閣下...以為如何?...(恕刪)


這裏根本無法理性的討論這個議題
因為你問我,所以我才回答你

你舉這個例子正好應了子貢一句話:
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首先我要質疑這麼私密的對話是怎麼被發佈的?
是媽媽聽完後又大嘴吧去告訴記者?
或是其它人偷聽到再去跟記者講?
中間有沒有誇大或故意扭曲?
抑或根本徐男就沒講過這些話?

關於死刑
我感情上也覺得有些十惡不赦的惡人真的該死
但是理性上我反對死刑
縱觀人類歷史
死刑幾乎絕大多數都是被濫用的
更不要說肉刑
現在全世界還有肉刑的國家屈指可數
無死刑的國家也遠多於有死刑的國家
這些成果都是經由很多人流血流汗爭取出來的

有興趣的人可以google一下
冤罪 菅家

我在電視上看到這則新聞不知多少遍
眼淚常常不爭氣的掉下來
一個人十七年的光陰這樣被鎖在鐵窗之後
這可不是什麼歷史故事
這個可是活生生的發生在今天的日本,這個科學昌明的民主國家。

如果,他當時就這樣被處決掉了
這個錯又要怎麼彌補呢?
如果日本會發生這種事
我們怎麼能夠保證不會發生在台灣?
還是說我們台灣人寧可錯殺也不能錯放?

這只是反對死刑的其中一個論點而已
還有很多重要論點可以談
但是在這邊發表也是浪費時間而已
就讓大家順著自己的意思繼續漫罵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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