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辦案手法粗糙.在當時公權凌駕在人權之上的社會氣氛
刑求似乎是不爭的事實.
先擱置廢除死刑這個難堪的議題
陸正案在宣佈破案的同時是違反程序正義的.
而廢死聯盟一直著力的兩大案件就是蘇建和案和陸正案
就因這兩個案子被判死刑.而很重要的關鍵人又已被處死.
加上被刑求做出的自白.
所以廢死聯盟才有話說
"你看.就因為執行了死刑.真相才無法大白"
"你看.警察辦案這樣粗糙.刑求的筆錄也當證據用"
假設當初蘇建和案判無期徒刑.他們很可能就這樣一輩子坐冤獄關到死
不被社會重視.或者警察不要逼供.連冤獄都不用坐
假設當初陸正案警察辦案不要逼供.邱順和早就被槍斃了.
那有現在這麼多問題.(邱順和還有另案.也是死刑)
人權的價值無限上綱導致廢除死刑的趨勢.
但我想.悍衛程序正義才是人權最大最根本的價值.
我們可以不要廢除死刑.但也絕對不能回到警察國家的時代..
主持人講的沒錯
當王清峰在處理雛妓問題跟慰安婦問題~~~~好樣
但在當上部長後處理死刑犯問題~~~~~~~~放屁
我記得她在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時
也不是說過阿扁被槍擊不是又很多疑點嗎?
當上部長後應該會比當時候更容易調查嗎?
怎麼到現在都無聲無息?
還有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你們真的在伸張正義嗎
當加害者在侵犯被害者的權利時
那時候加害者所謂的人權也應該同時消失吧
還在談什麼人權
當你們的親人被殺害或被強姦時
你們還會強調加害者的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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