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責任的老師+111111111111111...............打完這篇文章的同時~你就已經給大家...把你踐踏在腳下的權利了太自私了~~你不尊重你的工作....沒道德~當一個老師做這種榜樣給學生看~~~提早三天說要離職.....你只是做了告知老闆你要走的事情~沒得商量~卻沒有為你的學生著想...
ddt3000 wrote:我之前雇用一個隨車助...(恕刪) 我老婆以前的公司請門市人員有遇過吃完便當就偷偷溜回家還有做完三天,無故不來,打電話也沒人接一個月後他老爸來跟老闆追討兒子"工作三天的工資"....至於樓主所提的當事人,我相信補教界這個圈子很小除非以後不走"補教業"要不然傳出去,恐怕對個人信用會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