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陸這樣早就拖出去搶斃了 ~ 台灣沒辦法啦 ~ 太自由了 ~ 連法官在判刑都重重拿起 ~ 輕輕放下 ~ 而且法條也充滿保障壞人的陰影 ~ 很多人被欺負只能啞巴吃黃蓮 ~ 連警察都在吃案了 ~ 也難怪大家會自掃門前雪 ~ 死在路邊沒人理了
也許我說這些話會有些刺耳...但請看清楚他們為何要殺他的[動機]吧社會大眾普遍認為他媽媽是可憐的..但當初兇手打電話給他母親要她幫兒子還錢時.媽媽認為是詐騙掛掉電話.也許大家認為判無期最好. 但個人認為養那些殺人犯一輩子要花我們納稅人多少錢??住在監獄裡.水.電.3餐飯錢 一天+起來算150好了150X30X12x40=2160000養一個殺人犯40年要花我們約200多萬的稅金.(便宜算)
神戶齊 wrote:殺人的該判重刑至於"平常在家就有打色情電話的紀錄,盜打這些同夥李姓男子的電話"這個也應該判刑老實說我手機如果被偷去打色情電話.........我也會抓狂 +1 的確法官也要參看犯意以及因果吧!!比如說隨機擄人勒贖比因債務擄人判的罪重多了....家裏遭小偷把小偷打死...跟無緣無故把人打死的考量都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