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醫生真是好人,這樣的醫生真少見!醫生是一般人也有疏忽的時候,有時候太累也難免有過失,當然也許有人說這都不是理由,但是民眾受到的醫療教育太少,而醫護人員也有疏忽的時候,有時候就算被醫生兇被恥笑也要多問一句,下一個流程該怎麼做,不要傻呼呼的自己決定!呼籲有肝炎的網友們要記得定期追蹤,不管肝功能是否正常!
江先生你好, 我是萬芳醫師陳永發醫師, 也就是當初開肝安能給你的醫師, 由於今天吳主任告知你在這裡發表文章, 故特來說明江先生於95年10月因慢性B型肝炎急性發作, 故開始服用肝安能, 一切順利肝指數很快降至正常, 直到96/4/20回診時, 便開立一個月的藥同時安排抽血檢查及腹部超音波, 於96/5/18回診看抽血報告, 此時肝功能正常但e 抗原持續陽性, 故在那當下我應該不會叫你停藥, 因為當時健保給付的期間尚未到達而且e 抗原持續陽性, 並且該次腹部超音波你可能忙碌所以沒有檢查, 故於該次門診(96/5/18)再開立一個月的藥且又重新安排腹部超音波, 並且預約96/5/31回診看報告, 結果該日你並未回診, 而且可能你有延後腹部超音波的檢查時間, 因為病歷上呈現的是98/6/15的檢查診未到診, 綜合以上的情形可能是我告知肝功能正常, 你以為治療便可停止,彼此之間認知出現問題, 再者本院至今尚未有專屬肝炎治療的連絡人, 導致你沒有回診而無法主動聯絡, 而造成現今的憾事,在此向你說聲抱歉至於現今如何補救, 就我的認知, 若中途停藥是在該次治療期限內(以前是18個月)是無法再開立藥物, 不過自從健保局於98/11大幅度開放給付且此次是使用復發的條件, 應該是可以給付, 請你是否再與中區健保局或該醫院說明,或者因為聽吳主任說你一個月會上北部數次, 也可考慮在北部治療, 因為本院已與北區健保局連絡過,證實這種情形是可以繼續申請, 因此由於多重的失誤, 造成你的權益受損, 再次致上我的歉意, 最後希望這件事能圓滿解決, 也祝你身體健康
brother fa Chen wrote:江先生你好, 我是萬...(恕刪) 陳醫師您好:看到您的留言著實讓我下了一大跳,您的回應與吳醫師一樣詳細且禮貌.讓我先前所受的委屈一掃而空!也深深感受到您與吳醫師的誠意.小弟也在此感謝陳醫師您的回應.至於後續的治療我還是依照先前與吳醫師之約定返回到貴院治療!雖然我們先前溝通可能有誤解導致今日這個問題.但是您與吳醫師讓我感受不到醫師的架子!反而是處處為病人著想的醫者胸懷.小弟除了感動還是感動.所以彰化到台北的距離也就不算什麼了.最後小弟還是建議貴院增設肝炎聯絡人員比較妥當.免得又遇上小弟這種天兵!回想最後一次看你的診後回去還開了慶功宴歡慶痊癒...還真是(*&^%$#@#$%^.
TUFU wrote:總算有兩方面的說法了...(恕刪) TUFU大大:深深感謝您的留言^_^我一開始就強調我以為療程結束且沒接獲萬芳醫院的肝炎回診通知.一直到二次復發健保出問題後打電話回萬芳醫院後被轉到社工那邊然後按照病歷說我未回診等云云.小弟深感委屈後才發了這一篇文章.關於您的避重就輕何為重何為輕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按照當時事實陳述.若您是指腹部超音波的事.那我只能說遺憾.因為當初我就是沒拿到檢查單(陳醫師今日留言我才知道那天也該有此檢查單才是)以及回診單才以為療程結束.但是不管如何小弟以後的療程一定會再度好好與醫師確認是否"真的"結束了!以免再次發生任何誤解.但是也是強烈建議萬芳最好還是設立相關聯絡人.這樣便能避免因誤解而造成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