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最普遍的是把清潔打掃的工作外包給清潔公司,
由清潔公司"派遣"人員到其他公司提供勞務,
而後很多公司為了成本與管理因素, 把許多的工作都"外包"給其他的勞務服務公司,
像是: 資訊系統、廠務保修、設備維護、教育訓練、運輸配送...等等。
這些工作大部分情況下不是一年365天,天天需要有固定的人力來執行,
外包給其他公司可以有效減少人力及管理上的困擾.
到最後才演變成現在的"人力派遣"公司.把派遣人力運用在生產作業上.
所以就人力派遣員工而言,
其雇主無疑是人力派遣公司, 而工作上還是受到委派公司的調度及管理規章限制.
在目前的人力派遣制度上真正的核心問題是: 派遣公司大多是以臨時契約雇員方式來招聘人員,
以致於現在許多的派遣員工缺乏應有的保障.
herb16899 wrote:
有薪水但沒有正式員工的福利分紅,甚至退休制度也沒有(國民年金不算),
為了這一份薪水,必須先孝敬派遣仲介公司一些費用,
派遣公司其實只要紙上作業,就可以算人頭收錢,
而且對派遣人員也沒有任何義務,
這是派遣的一個嚴重問題.....
工作公司認為勞工是屬於派遣公司的員工.....
所以不負擔福利....
派遣公司認為勞工是派遣公司的員工.....
所以固定收取勞工薪資的%數......
但是當工作公司減少勞工人數的時候...及三節到了..
派遣勞工又不被認為是派遣公司的員工了.....
所以派遣公司不負擔薪資與福利......
就是要利益又不負責任......
根本就不屬於合法的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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