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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的素質堪稱世界第九奇觀,少女被男子性侵反抗說"不要",法官解讀女子害羞所以這麼說,男方無罪!

會不會是嘴巴有東西

沒辦法說話


球德洛 wrote:
法官是AV看太多嗎?...(恕刪)
球德洛 wrote:
法官是AV看太多嗎?...(恕刪)


有錢才有好法官.好警察...
只要有錢,你就是正義的一方!!

Money=Justice & Fair...
希望不久的將來,也能在Moto GP的頒獎台聽到台灣的國歌!!
是因為女方沒有"肢體上"的反抗吧...
女方也只是"小小聲"的說不要,而不是態度明確的表達。
可能是讓男方誤以為是調情吧?

而且也不確定是不是女方無意提告,但家長執意提告(女方未滿16)。
單憑新聞斷章取義的幾行字,很難斷定法官這樣判的正不正確。

嘴砲人人都會打,但實際遇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多數法官都會徵詢提告當事人意見來作判決結果的。
大聲點聽不見,~大聲點聽不見

冠C哥真的很厲害,法官都是歌迷哩

這麼主觀的判決啊!
請問法官是根據那一項證據可以知道
少女當時是在害羞???
幻想、揣測、做夢?
台灣法官素質 有待加強
改善空間非常大
感覺教育水準有愈來愈低也.......
連是非都不會分了嗎???
腦殘
天天會更好 wrote:
這麼主觀的判決啊!
請問法官是根據那一項證據可以知道
少女當時是在害羞???
幻想、揣測、做夢?
台灣法官素質 有待加強
改善空間非常大
(恕刪)

我倒是覺得閱讀者太主觀
新聞從業人員本來就是會用聳動的內容吸引群眾
而且會技術性的節錄片段
詳細真相你絕對無法從新聞裡面得知
不要太相信電視報紙的資訊
司法案件要知道詳細資訊不如去司法院網站搜尋判決書來看
事情絕對不是你們想像的那樣
就好像強吻十秒無罪的那個案件轟動一時,讓很多人造成誤解
有多少聞之起舞的人看過那案件的判決書呢?
只能說那些記者都在偷笑!
法官解讀女子害羞所以這麼說,男方無罪!
原來法律也是以法官的解讀來看對錯
那法律的條文是立假的嗎
那如果不服法官的判決
或是要申訴這個法官有什麼管道嗎
還是法官說了就算
BJ57 wrote:
大聲點聽不見,~大聲點聽不見

冠C哥真的很厲害,法官都是歌迷哩

大大說的是這段是吧

不過,高分院法官表示,講「不」時太小聲,所以不算性侵害

照字面現場模擬:不(開頭小聲模糊)~要(結尾大聲清晰)




底下回應主題:
不過這只是新聞報導的片面之詞,我相信檯面下更精彩,內行的大大,應該懂我的意思
很多時候,奇怪的判決結果,是因為原告被告私底下已經和解了,法官只是順應兩方要求做個判決
那當然就會很奇怪囉,而且你會發現通常是原告就此不再上訴
青春若有張不老的臉 但願它永遠不被改變 許多夢想總編織太美 跟著迎接幻滅 愛上你是最快樂的事 卻又換來最痛苦的悲【永離01】
精乘5 wrote:
台中一名男子和一名未...(恕刪)

歡迎來到罪惡之島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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